当前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环保信息
嘉兴港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8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告
发布日期:2019-08-06 11:51 信息来源:环保局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浙江和惠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浙江和惠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一期一阶段)

嘉兴港区瓦山路西侧、中山路北(原庆安化工厂区东北角空地)

浙江和惠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审批内容为建设处理处置脱水污泥200t/d,其中普通污泥100t/d、危废污泥100t/d,年处置率不高于60000吨。核准的危废污泥处置类别主要包括HW08、HW13、HW17中的部分小类。目前企业尚未取得HW17类污泥处置经营许可,因此已安装实施的HW17类危废污泥真空干化预处理装置尚未投入运行。本次验收内容为处理脱水污泥150t/d,其中普通污泥100t/d、危废污泥50t/d(HW08、HW13),年处置率不高于45000吨,本验收针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阶段验收。

企业将原有固废仓库变更为预处理车间,并新建1座单层钢结构仓储厂房作为固废仓库使用。针对该变动,企业在《浙江和惠污泥处置中心一期试验装置及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进行了说明,嘉兴港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2月12日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进行了批复(嘉港环建[2018]32号)。

企业实际“危废污泥干化预处理”(针对HW17类污泥)生产线由于未取得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暂不运行经营,危废污泥干化渣未产生;产生的碳化渣、飞灰委托浙江明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收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实验室废物、废布袋委托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处置。普通污泥干化渣现实际委托嘉兴国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2

浙江和惠污泥处置中心一期试验装置及仓库项目

嘉兴港区瓦山路60号

浙江和惠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审批内容为在不新增危废处理量的前提下,建设含油污泥预处理试验装置一套,对部分含油量大于5%的来料污泥进行预处理后进入现有设备进一步干化及热解,试验装置建成后一期危废(HW08、HW13)总处置量1.5万吨/年不变;建造单层钢结构仓储厂房一座,面积3900平方米,层高9米,并设置分区,分别放置原料污油泥、干化渣、碳化渣等。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项目于2019年3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项目实际总投资28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

企业废矿物油暂存于两个地下储罐。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验收意见。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86日至20198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嘉兴港区环境监察大队 0573-85827086

    投诉电话 0573-85582311  传真:0573-85581262。通讯地址:嘉兴市乍浦镇东方大道环境监控中心;邮编:314201

    听证告知: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关闭
打印
当前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环保信息

嘉兴港区环境保护局2019年8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非核与辐射)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作出批准意见的告

发布日期: 2019-08-06 11:51:33

信息来源:环保局

浏览次数: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验收监测单位

项目概况

相关环保措施落实情况

公众参与情况

1

浙江和惠污泥处置有限公司浙江和惠污泥处置中心项目(一期一阶段)

嘉兴港区瓦山路西侧、中山路北(原庆安化工厂区东北角空地)

浙江和惠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审批内容为建设处理处置脱水污泥200t/d,其中普通污泥100t/d、危废污泥100t/d,年处置率不高于60000吨。核准的危废污泥处置类别主要包括HW08、HW13、HW17中的部分小类。目前企业尚未取得HW17类污泥处置经营许可,因此已安装实施的HW17类危废污泥真空干化预处理装置尚未投入运行。本次验收内容为处理脱水污泥150t/d,其中普通污泥100t/d、危废污泥50t/d(HW08、HW13),年处置率不高于45000吨,本验收针对建设项目固体废物污染防治设施进行阶段验收。

企业将原有固废仓库变更为预处理车间,并新建1座单层钢结构仓储厂房作为固废仓库使用。针对该变动,企业在《浙江和惠污泥处置中心一期试验装置及仓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中进行了说明,嘉兴港区环境保护局于2018年12月12日对该环境影响报告表项目进行了批复(嘉港环建[2018]32号)。

企业实际“危废污泥干化预处理”(针对HW17类污泥)生产线由于未取得相关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暂不运行经营,危废污泥干化渣未产生;产生的碳化渣、飞灰委托浙江明镜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接收处置;污水处理污泥、实验室废物、废布袋委托嘉兴市固体废物处置有限责任公司接收处置。普通污泥干化渣现实际委托嘉兴国秀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2

浙江和惠污泥处置中心一期试验装置及仓库项目

嘉兴港区瓦山路60号

浙江和惠污泥处置有限公司

浙江环科环境研究院有限公司

审批内容为在不新增危废处理量的前提下,建设含油污泥预处理试验装置一套,对部分含油量大于5%的来料污泥进行预处理后进入现有设备进一步干化及热解,试验装置建成后一期危废(HW08、HW13)总处置量1.5万吨/年不变;建造单层钢结构仓储厂房一座,面积3900平方米,层高9米,并设置分区,分别放置原料污油泥、干化渣、碳化渣等。项目实际建设与环评及批复基本一致。项目于2019年3月完成建设并投入试运行。项目实际总投资2885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90万元。

企业废矿物油暂存于两个地下储罐。废矿物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项目受理公示期间,未接到投诉。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作出验收意见。为保证验收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该建设项目固废污染防治设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1986日至20198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人:嘉兴港区环境监察大队 0573-85827086

    投诉电话 0573-85582311  传真:0573-85581262。通讯地址:嘉兴市乍浦镇东方大道环境监控中心;邮编:314201

    听证告知: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的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