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你准备好了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通知》要求,加快推进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提高全区各部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专员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11月12日,嘉兴港区举办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业务培训班。港区普查办工作小组、各部门普查专员以及平湖市普查办专班领导参加培训会议。
经港区管委会与平湖市人民政府协调,港区(乍浦镇)的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统一纳入平湖市作为浙江省普查试点之一。
本次培训邀请到了航天科工23所的专家蒋成均为大家授课讲解,培训采用专题讲座、专家授课、现场答疑的方式进行,重点解读了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有关政策文件、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会议要求,对综合减灾资源(能力)、公共服务类承灾体、重点隐患调查与评估和历史灾害调查等技术规范进行详细讲解。
通过培训,各部门业务专员们切实增强了组织开展风险普查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进一步掌握了风险普查的各项业务知识和软件系统操作流程,为风险普查工作的全面推开奠定了基础。
会议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全国第一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的重要意义。这次普查试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港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省、市相关文件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和工作主动性,将普查工作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开展。
二要全面落实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各项工作措施。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做好普查宣传动员和组织实施工作;同时,各单位及工作人员要提高保密意识,按照有关保密法律规定,依法履行保密义务。
三要准确把握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的基本要求,高质量完成试点工作。各部门、单位要确定业务骨干,由区应急管理局牵头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职责分工,按照各自领域和行业条线任务分解,积极配合平湖市普查办和第三方普查机构,合力推动普查试点工作,确保此次普查试点工作按时、保质保量圆满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