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日,港区综保区税务局向嘉化能源退回670余万元税款,兑现了港区首笔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留抵退税。
为支持企业发展,财政部、税务总局日前发布2020年8号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与2019年12月底相比新增加的期末留抵税额可以按月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全额退还。
2月23日,省经信厅下发第二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后,综保区税务局第一时间与名单中的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对接。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是综保区内首个列入“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的企业,其生产的消毒水是此次疫情防控工作所需的重要物资。
为保障企业疫情防控物资的生产,缓解企业资金压力,综保区税务局第一时间辅导企业享受留抵退税政策,仅用4个工作日就完成了退税。
下一步,综保区税务局将密切关注下发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物资生产企业名单,“一对一”精准辅导,及时将优惠政策送到企业手中,确保企业知政策、会操作、能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