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取土)地点:中央广场项目工地
卸土(回填)地点:蓝箭商业航天中心项目工地
核准路线为:中央广场项目工地—中山东路—九龙山大道—东西大道—瓦山北路—明君路—蓝箭商业航天中心项目工地
运输时间为:2020年09月12日——2020年09月21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早上7:30-8:30、傍晚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2:00-6:00)不得运输
运输车辆为:浙FQ0128, 浙FJ1982, 浙FJ1983, 浙FJ1985, 浙FJ1986 (共5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