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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海程建设有限公司申报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行政许可申请(〔2020〕乍01343号),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0-09-14 16:27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分局 浏览次数:

出土(取土)地点:海盐西塘桥拆迁工程

卸土(回填)地点: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低温罐区项目工地

核准路线为:海盐西塘桥拆迁工程—滨海大道—平海路—正海路—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低温罐区项目工地

运输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2020年09月24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早上7:30-8:30、傍晚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2:00-6:00)不得运输

运输车辆为:浙FH3922,浙FH3309,浙FH5388,浙FH2860,浙FH3080,浙FH2766,浙FH3060,浙FH5333,浙FH5366,浙FH3055,浙FH3656,浙FH3958,浙FH9171,浙FH3930,浙FH6586 (共15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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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海程建设有限公司申报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行政许可申请(〔2020〕乍01343号),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 2020-09-14 16:27:16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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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取土)地点:海盐西塘桥拆迁工程

卸土(回填)地点: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低温罐区项目工地

核准路线为:海盐西塘桥拆迁工程—滨海大道—平海路—正海路—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低温罐区项目工地

运输时间为:2020年09月15日——2020年09月24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早上7:30-8:30、傍晚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2:00-6:00)不得运输

运输车辆为:浙FH3922,浙FH3309,浙FH5388,浙FH2860,浙FH3080,浙FH2766,浙FH3060,浙FH5333,浙FH5366,浙FH3055,浙FH3656,浙FH3958,浙FH9171,浙FH3930,浙FH6586 (共15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