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取土)地点:汽车站东侧环境整治、西门加油站周边环境整治
卸土(回填)地点:综合保税区内工地
核准路线为:汽车站东侧环境整治—滨海大道—乍王路(西门加油站周边环境整治)—东西大道—综合保税区内工地
运输时间为:2020年09月16日——2020年09月25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早上7:30-8:30、傍晚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2:00-6:00)不得运输
运输车辆为:浙FQ0017,浙FQ0160,浙FQ1859,浙FQ1886,浙FQ0191(共5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