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嘉兴港区土地储备中心(嘉兴港区统一征地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1、适时收回需盘活的存量土地、依法管理收回的违法用地、闲置抛荒土地、无主土地、破产和解体企业的土地;
2、管理运作土地回收、储备资金,做好国有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等工作;
3、负责乍浦镇范围内的土地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嘉兴港区土地储备中心(嘉兴港区统一征地办公室)(下文简称:港区土储中心)决算包括:本级决算。
二、嘉兴港区土地储备中心(嘉兴港区统一征地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
详见附表。
三、嘉兴港区土地储备中心(嘉兴港区统一征地办公室)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收、支总计36,182.17万元,与2018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3707.24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市场形势,土地收储量明显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收入合计36,175.76万元;包括财政拨款收入36,172.9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66.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36,006.55万元),占收入合计99.99%;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事业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经营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收入合计0%。其他收入2.82万元,占收入合计0.0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支出合计36,179.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79万元,占0.48%;项目支出36,006.55万元,占99.52%;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36,179.34万元,与2018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3707.24万元,增长190%。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市场形势,土地收储量明显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79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0.48%。与2018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93万元,增长2%。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收调整。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72.79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0%;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0%;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0%;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0%;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0.82万元,占12.05%;卫生健康(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0%;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33.04万元,占76.99%;住房保障(类)支出18.93万元,占10.96%;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0%;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72.79万元,支出决算为172.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79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8.39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绩效工资、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费、住房公积金等;
公用经费4.4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务和服务支出等。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06.5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2%。与2018年相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23711.14万元,增长193%。主要原因是:根据当年市场形势,土地收储量明显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6,006.55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0%;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0万元,占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0%;城乡社区(类)支出36,006.55万元,占100.00%;农林水(类)支出0万元,占0%;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0%;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0%;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0%;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0%;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0%。
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36006.55万元,支出决算为36,006.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八)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2.“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9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增减;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占0%,与2018年度相比,无增减。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机关及下属预算单位人员的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国际旅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其中,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单位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本单位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数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含购置税等附加费用),主要用于经批准购置的0辆公务用车;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所需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2019年度,本级及所属单位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公务接待费预算数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全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累计0人次。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人次,0批次。
(九)部门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暂未开展。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至少公开2个项目绩效自评结果,附绩效自评表)
暂未开展。
3.财政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如有)。
4.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暂未开展。
(十)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9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无增减。
2.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4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4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4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3.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本级及所属各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财政预算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项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动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收支差额的金额。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预算单位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基本支出:指预算单位为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11.项目支出:指预算单位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不含教学科研人员学术交流;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