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分局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2021-043号
2021-043号
发布日期:2021-11-24 14:13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分局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联系电话:0573-85582332)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备注 |
1 | 王蓉、杜胜谊、杜怡霏 | 乍浦东方巴黎城45幢903室 | 00154325、00154326、00154327、平湖国用(2011)第021-03939号 |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分局
2021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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