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浦镇,各企事业单位:
根据《嘉兴港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年—2021年)的通知》(嘉港区办〔2020〕11号)精神,为深入贯彻党工委管委会创新强区、人才强区战略,大力弘扬工匠精神,加快推进我区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港区工匠”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开展“港区工匠”评选活动,旨在选树岗位技术创新和技术成才的榜样,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着力营造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引导广大职工养成坚守执着、精益求精、创新超越的优秀品质,为港区在全市打造“最精彩板块”中当先锋打头阵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二、评选范围
面向港区各行各业在职职工,重点聚焦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业、航空航天、现代服务业等港区特色产业。
三、评选要求和条件
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善于学习、勇于创新,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职业操守。在港区从事技能岗位工作满3年的劳动者,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所属工种或行业中,拥有不可替代的绝技高招或创造了行业公认的先进操作法,在工艺、技术等方面拥有至关重要的地位。在本行业、领域刻苦钻研技术,产品(作品)追求卓越,具有相当影响力。在企业技术改造、引进吸收高新技术、解决关键技术难题、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方面成绩突出。
2.所具备的技能在本地区、本单位、本行业、本领域处于领先水平,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理论知识;获得过市级以上技能大赛前3名并具有技师级国家职业资格或获得市级以上劳模、浙江省技术能手、金蓝领等荣誉称号的。
3.善于解决疑难杂症,善于攻坚克难,运用个人技能、技艺和经验带领团队解决实际问题,领衔的研究成果获得市级及以上技术创新成果奖;积极参加技能大师工作室等带徒活动,善于向职工传授技艺、传播理念、传承精神,乐于帮助并带动身边职工共同进步、共同成长。
4.对质量精益求精,对工艺一丝不苟,对产品精雕细琢,对完美极致追求,在本单位、本行业、本系统做出卓越贡献、取得重要成果,获得国家级专利技术成果奖,在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研发或重点工程建设中发挥重要作用、做出突出贡献。
四、推荐评选方法
(一)评选机构
成立嘉兴港区“港区工匠”评选活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党工委管委会分管领导任组长,乍浦镇、区办公室、发改经信商务局、科技金融局、人力社保局、综保区管理局、财政分局、总工会等相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人力社保局,具体负责“港区工匠”评选活动的宣传发动、组织报名、资格初审等工作。
(二)推荐申报方式
采取单位推荐、行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德才兼备、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的推荐原则,确保推荐对象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1.单位推荐。乍浦镇、各企事业单位根据评选条件,择优推荐“港区工匠”申报人选。
2.行业组织推荐。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可直接推荐申报人选。
3.申报方式。申报材料为《嘉兴港区“港区工匠”评选推荐表》(见附件)、先进事迹材料、身份证、毕业证书、岗位从业年限证明以及职业资格证书、发明专利、表彰奖励、技术成果等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申报人须将上述申报材料于2021年12月31日前报送至港区人力社保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电话:85532180,地址:乍浦镇天妃路929号502室),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28878@qq.com。
(三)评审程序
1.资格初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申报对象进行资格初审,确定拟入围人选。
2.综合评审。邀请相关领导、专家组成评审小组,综合评审确定入围人选。
3.领导小组审定。入围人选名单报领导小组审核评定。
4.社会公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将评选结果通过网络等渠道进行社会公示。
五、表彰奖励
对评选审定的人选,由党工委管委会授予“港区工匠”荣誉称号并进行奖励。
六、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乍浦镇、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港区工匠”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安排部署,精心组织好宣传、发掘、选拔、推荐、上报等各环节的工作,为“港区工匠”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广泛宣传发动。乍浦镇、各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整合资源,广泛宣传“港区工匠”推荐评选活动,要发动广大职工积极申报,激发职工群众发现典型、学习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情,在职工群众中掀起崇尚工匠精神、弘扬工匠精神、学习工匠精神的热潮。
(三)确保评选质量。乍浦镇、各企事业单位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工作要求和评选程序进行推荐上报,对各候选人的评选资料要认真审核把关,确保评选工作质量。对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评选申报资格。
附件:嘉兴港区“港区工匠”评选推荐表
中共嘉兴市委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嘉兴港区“港区工匠”评选推荐表
姓 名 | 性 别 | 户 籍 | 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 | |||
身份证号 | 学 历 | |||||
从事专业 | 本工种 年限 | 归口行业 | ||||
技术职称及等级 | 职业资格及等级 | |||||
工作单位 | 在港区 工作年限 | |||||
申请人联系方式 | 手机 | 通信地址 | ||||
办公电话 | 电子邮箱 | |||||
推荐类型 | □单位推荐 □行业组织推荐 | |||||
工作简历 | ||||||
获得过何种荣誉和奖励 | ||||||
获得的发明专利及专利号 | ||||||
主要业绩、成果和贡献(限300个汉字) | ||||||
(主要从工匠精神、技能技艺、带徒传技、业绩成果等方面进行总结) | ||||||
申报人自荐承诺 | ||||||
本人参加“港区工匠”评选,承诺所申报的所有材料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人承担一切责任。 申请人: 年 月 日 | ||||||
推荐单位意见 | ||||||
本单位现推荐 同志参加“港区工匠”评选,该同志所申报的所有情况属实;如有虚假之处,本单位承担一切责任。 推荐单位(公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初审单位意见 | ||||||
领导小组审定意见 | ||||||
社会公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