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分局不动产权证书(证明)作废公告
2021-053号
2021-053号
发布日期:2021-12-27 15:44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分局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联系电话:0573-85582332)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备注 |
1 | 张小妹 | 乍浦天妃苑桂圆坊19幢1单元301室 | 浙(2020)平湖市不动产权第0050211号 |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分局
2021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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