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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2021-06-01 09:26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今年的报名时间在什么时候?怎样报名?

报名时间:6月14~20日。6月20日为报名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报名方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平湖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今年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登录到“平湖市中小学(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6月20日为报名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网络报名成功的新生,无需到现场报名;因网络等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申请登记信息的,于6月20日根据新生所属类别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对应学校申请网上报名登记并完成验证。

招生学校有哪些?哪些孩子报名?

招生学校:包括港区范围内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部、新居民学校。

报名对象:1.小学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对象: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港区各学校的招生范围有何变化?

港区公办各校招生范围与2020年基本无变化,具体如下:

乍浦小学:乍浦老城区,即东至南湾路,北至中山中路(北延至北城河),建港路以西至外环路以南区域。

天妃小学:九龙山大道以西、市场东路以北,南湾路以西、中山中路(北城河)以北,建港路以西、外环路以北区域。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小学部):南湾路以东、市场东路以南,九龙山大道以东区域。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初中部):乍浦镇范围内区域。

杭州湾实验学校(初中部)和乍浦镇利民子弟学校不设学区,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招生。

乍浦镇户籍新生报名有哪些类别?如何录取?

1.乍浦镇户籍新生报名类别及登记要求

第一类:具有乍浦镇户籍,且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选择父母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对应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为以下几种情形:

(1)提供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父或母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产权份额100%);

(2)按份共有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父母二人合计份额100%;

(3)按份共有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父母合计或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含)以上、余下的份额须是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

第二类:具有乍浦镇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可选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对应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父母在港区范围内确无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份额必须达到100%)。

(2)父(母)在港区范围内有房产,但新生和父(母)户籍自新生出生申报之日起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无变动,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必须达到100%)。

第三类:仅有乍浦镇户籍,但父母无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主要包括:持有港区范围内直管公房或公租房、集体户籍或各类挂靠户籍),选择在户籍登记地所对应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以上所有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2.乍浦镇户籍新生录取和公示

(1)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分批录取的办法。在具有乍浦镇户籍的新生录取中,若符合条件的具有乍浦镇户籍的新生报名数不超过该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数超过该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数,则按招生计划从第一类到第三类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新生由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

(2)7月20日前,招生学校通过校园网和张贴布告形式公布第一批(乍浦镇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名单中如发现有户籍、房产信息等报名材料作假的,一经查实采用“同类靠后”办法处理。

3.其他事项说明

(1)未达到规定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份额或只能提供购房合同的,报名录取时均视作无房。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户籍新生,由社发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因拆迁安置在新址的新生,凭政府拆迁部门的有关证明和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港区固定居住地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0日到原户籍房产所在地或安置地对应学校(限报一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完成验证。社发局根据有关政策和拆迁安置地等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3)具有乍浦镇户籍的适龄智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段一年级:2013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具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力障碍儿童--含脑瘫儿童和自闭症儿童),可以在6月20日到乍浦小学(特殊教育班)申请入学并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必带材料: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新生智商测试报告(由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社会适应能力测试报告(由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②其他材料:残疾证、病史检查材料等(其中自闭症孩子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自闭行为评估报告)。具体录取工作由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

享受政府优抚政策的有哪几类?

1.依据《嘉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嘉政联〔2014〕1号)文件精神,港区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凭部队及人武部证明登记;父(母)属于当年度转业军官、士官的子女凭港区宣传统战群团部、人力社保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证明登记。

2.港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嘉兴市级或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嘉兴市级或以上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具有技师或以上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的子女凭港区宣传统战群团部或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3.符合《嘉兴港区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办法(试行)》(嘉港区社〔2019〕25号)要求的各类“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的子女,凭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登记。

4.投资500万元(实际到位)及以上投资者的子女;外商投资500万元(实际到位)及以上投资者的子女凭乍浦镇、港区发改经信商务局、招商局、综保区综管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5.其他符合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的各项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政策等条件的子女凭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6.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应文件进行信息登记。

符合政府优抚政策的适龄新生在6月14~20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政策及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相关学校。

非乍浦镇户籍借读新生报名有哪些类别?如何录取?

1.非乍浦镇户籍借读新生报名类别及登记要求

第一类:非乍浦镇户籍,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选择父母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新生父(母)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父母二人合计或者其中一人的产权份额必须达到100%。

(2)港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或者营业执照以及至2021年5月31日在平湖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6个月。

(3)非嘉兴市户籍的新生,还需提供港区政务数据办即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和2021年新居民积分证明(积分必须在90分及以上)。

(4)申请登记借读小学的,还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卡)。申请就读初中的,还需要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盖学籍管理章)。

第二类:非乍浦镇户籍,父(母)持有港区有效营业执照,正常营业满一年以上,且一年内(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纳税总额1.5万元以上的新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选择相对就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新生父(母)有港区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清单(港区税务分局出具)以及至2021年5月31日在平湖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6个月。

(2)非嘉兴市户籍的新生,还需提供港区政务数据办即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和2021年新居民积分证明(积分必须在90分及以上)。

(3)申请登记借读小学的,还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卡)。申请就读初中的,还需要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盖学籍管理章)。

第三类:非乍浦镇户籍,父(母)在港区工作的新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选择相对就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港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或者营业执照以及至2021年5月31日在平湖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6个月。

(2)非嘉兴市户籍的新生,还需提供港区政务数据办即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以及2021年新居民积分证明(积分必须在90分及以上)。

(3)父(母)在港区固定居住。

(4)申请登记借读小学的,还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卡)。申请借读初中的,还需要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盖学籍管理章)。

以上所有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2.非乍浦镇户籍借读新生录取和公示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先录取具有乍浦镇户籍新生、符合享受政府优抚政策新生的基础上,再根据“按位招生、积分入学”原则分类按从第一类到第三类依次录取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借读无学区划分,对符合借读条件未能被港区公办小学录取的新生,可以选择到利民子弟学校等办理相关借读登记手续,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2)7月31日前,招生学校通过校园网和张贴布告形式公布第二批(非乍浦镇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对于填报信息中发现有材料弄虚作假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怎样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平湖市公民同招的民办学校包括稚川实验中学、杭州湾实验学校(初中部)、平湖枫叶国际学校(小学部、初中部)。新居民学校不纳入公民同招范围。

(一)报名时间和基本条件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4~20日。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报名工作。落实审批地范围招生要求,以新生符合审批地内户籍、学籍、父母有效住宅用房和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在港区的居住证明的其中一项作为报名基本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或幼儿园)毕业生,报名申请入学公办学校的同时,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一所民办学校。

(二)招生录取

1.录取要求。民办学校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同等条件下分类电脑派位录取。如有人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在规定的相应阶段录取时限内,可以按录取序号依次替补录取。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补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未招足,需面向嘉兴市范围补招的,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补招申请和补招方案,经批准方可进行补招工作。

新生家长一旦确认同意录取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就不再录取该新生。如家长在民办学校录取确认后又放弃,并申请就读港区公办学校的,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同类靠后”原则及学校空余学位数情况予以统筹安排。严格落实同步招生录取政策。民办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录取程序和时间节点招生。

2.符合《嘉兴港区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办法(试行)》(嘉港区社〔2019〕25号)中的“顶尖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民办学校正式聘任的在职教师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可在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具体细则由招生学校制定并实施。

3.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谈、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4.规范学校招生宣传活动。民办学校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视情设定“校园开放日”等招生宣传时间。“校园开放日”可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等。

5.民办学校要根据上级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好招生入学方案,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和港区社发局,经审核通过方可实施。民办学校要实施均衡编班,加强学籍管理。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

转学如何办理?

符合条件申请转入公办小学(2-6年级)和公办初中(初二和初三)的学生可在6月20日到就近学校进行申请转学登记,汇总后由社发局根据申请转学学生信息和各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盖学籍管理章)。凡申请转入乍浦镇公办中小学的学生,必须具有乍浦镇户籍。港区公办学校之间不转学。转学工作原则上只在暑假集中办理一次。

特别说明

1.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一律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擅自通过平台外自行组织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2.从2022年起,申请借读新生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至报名截止期前须连续满12个月。

3.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重要事项,由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处理。

4.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和监督电话

嘉兴港区社发局,咨询电话:0573-85235901;监督电话:0573-85235876。

杭师大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初中部咨询电话:0573-85636218或0573-85828232;小学部咨询电话:0573-89173002或0573-89173001。

乍浦小学咨询电话:0573-85629359或0573-85629367。

天妃小学咨询电话:0573-85629177或0573-85629319。

杭州湾实验学校(初中部):0573-85625666。(民办初中)

乍浦利民子弟学校:0573-85583392。(新居民小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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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 招生政策问答

发布日期: 2021-06-01 09:26:16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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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的报名时间在什么时候?怎样报名?

报名时间:6月14~20日。6月20日为报名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报名方式:根据省市相关文件和平湖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今年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报名登记继续采用网上报名方式。

港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家长通过“浙里办”APP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登录到“平湖市中小学(幼儿园)报名登记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6月20日为报名入学信息登记截止日,之后不得更改入学信息。

网络报名成功的新生,无需到现场报名;因网络等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申请登记信息的,于6月20日根据新生所属类别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对应学校申请网上报名登记并完成验证。

招生学校有哪些?哪些孩子报名?

招生学校:包括港区范围内的全日制小学、全日制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完全中学的初中部、新居民学校。

报名对象:1.小学招生对象: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的适龄儿童。

2.初中招生对象:2021年小学应届毕业生。

港区各学校的招生范围有何变化?

港区公办各校招生范围与2020年基本无变化,具体如下:

乍浦小学:乍浦老城区,即东至南湾路,北至中山中路(北延至北城河),建港路以西至外环路以南区域。

天妃小学:九龙山大道以西、市场东路以北,南湾路以西、中山中路(北城河)以北,建港路以西、外环路以北区域。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小学部):南湾路以东、市场东路以南,九龙山大道以东区域。

杭州师范大学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初中部):乍浦镇范围内区域。

杭州湾实验学校(初中部)和乍浦镇利民子弟学校不设学区,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要求实施招生。

乍浦镇户籍新生报名有哪些类别?如何录取?

1.乍浦镇户籍新生报名类别及登记要求

第一类:具有乍浦镇户籍,且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选择父母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对应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为以下几种情形:

(1)提供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父或母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产权份额100%);

(2)按份共有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父母二人合计份额100%;

(3)按份共有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父母合计或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含)以上、余下的份额须是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

第二类:具有乍浦镇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可选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所对应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父母在港区范围内确无房产且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份额必须达到100%)。

(2)父(母)在港区范围内有房产,但新生和父(母)户籍自新生出生申报之日起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无变动,祖父母(外祖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必须达到100%)。

第三类:仅有乍浦镇户籍,但父母无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主要包括:持有港区范围内直管公房或公租房、集体户籍或各类挂靠户籍),选择在户籍登记地所对应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以上所有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2.乍浦镇户籍新生录取和公示

(1)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继续实行分批录取的办法。在具有乍浦镇户籍的新生录取中,若符合条件的具有乍浦镇户籍的新生报名数不超过该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数,则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数超过该学校今年的招生计划数,则按招生计划从第一类到第三类依次录取。未被录取的新生由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安排到其他学校。

(2)7月20日前,招生学校通过校园网和张贴布告形式公布第一批(乍浦镇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公布名单中如发现有户籍、房产信息等报名材料作假的,一经查实采用“同类靠后”办法处理。

3.其他事项说明

(1)未达到规定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份额或只能提供购房合同的,报名录取时均视作无房。逾期未办理报名手续的户籍新生,由社发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

(2)因拆迁安置在新址的新生,凭政府拆迁部门的有关证明和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港区固定居住地的证明等原件和复印件于6月20日到原户籍房产所在地或安置地对应学校(限报一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完成验证。社发局根据有关政策和拆迁安置地等情况,同等条件下优先统一安排就读学校。

(3)具有乍浦镇户籍的适龄智障儿童少年(义务教育段一年级:2013年9月1日~2015年8月31日出生,具有一定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力障碍儿童--含脑瘫儿童和自闭症儿童),可以在6月20日到乍浦小学(特殊教育班)申请入学并进行网上报名登记。报名时请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必带材料: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新生智商测试报告(由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社会适应能力测试报告(由三级甲等及以上医院开具)。②其他材料:残疾证、病史检查材料等(其中自闭症孩子需提供医院出具的自闭行为评估报告)。具体录取工作由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办公室统一安排。

享受政府优抚政策的有哪几类?

1.依据《嘉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嘉政联〔2014〕1号)文件精神,港区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凭部队及人武部证明登记;父(母)属于当年度转业军官、士官的子女凭港区宣传统战群团部、人力社保局、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证明登记。

2.港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嘉兴市级或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嘉兴市级或以上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具有技师或以上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的子女凭港区宣传统战群团部或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3.符合《嘉兴港区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办法(试行)》(嘉港区社〔2019〕25号)要求的各类“顶尖人才、高端人才、高级人才”的子女,凭各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登记。

4.投资500万元(实际到位)及以上投资者的子女;外商投资500万元(实际到位)及以上投资者的子女凭乍浦镇、港区发改经信商务局、招商局、综保区综管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5.其他符合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的各项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政策等条件的子女凭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6.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华侨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应文件进行信息登记。

符合政府优抚政策的适龄新生在6月14~20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逾期视作自动放弃处理。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依据有关政策及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就读相关学校。

非乍浦镇户籍借读新生报名有哪些类别?如何录取?

1.非乍浦镇户籍借读新生报名类别及登记要求

第一类:非乍浦镇户籍,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选择父母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新生父(母)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父母二人合计或者其中一人的产权份额必须达到100%。

(2)港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或者营业执照以及至2021年5月31日在平湖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6个月。

(3)非嘉兴市户籍的新生,还需提供港区政务数据办即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和2021年新居民积分证明(积分必须在90分及以上)。

(4)申请登记借读小学的,还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卡)。申请就读初中的,还需要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盖学籍管理章)。

第二类:非乍浦镇户籍,父(母)持有港区有效营业执照,正常营业满一年以上,且一年内(2020年6月1日-2021年5月31日)纳税总额1.5万元以上的新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选择相对就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新生父(母)有港区工商营业执照和纳税清单(港区税务分局出具)以及至2021年5月31日在平湖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6个月。

(2)非嘉兴市户籍的新生,还需提供港区政务数据办即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和2021年新居民积分证明(积分必须在90分及以上)。

(3)申请登记借读小学的,还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卡)。申请就读初中的,还需要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盖学籍管理章)。

第三类:非乍浦镇户籍,父(母)在港区工作的新生,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可选择相对就近的学校进行网上报名登记。

(1)港区企事业单位劳动合同或者营业执照以及至2021年5月31日在平湖市范围内缴纳养老保险连续满6个月。

(2)非嘉兴市户籍的新生,还需提供港区政务数据办即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以及2021年新居民积分证明(积分必须在90分及以上)。

(3)父(母)在港区固定居住。

(4)申请登记借读小学的,还需要提供预防接种证(卡)。申请借读初中的,还需要提供《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盖学籍管理章)。

以上所有证件办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31日。

2.非乍浦镇户籍借读新生录取和公示

(1)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先录取具有乍浦镇户籍新生、符合享受政府优抚政策新生的基础上,再根据“按位招生、积分入学”原则分类按从第一类到第三类依次录取符合条件的新居民随迁子女。借读无学区划分,对符合借读条件未能被港区公办小学录取的新生,可以选择到利民子弟学校等办理相关借读登记手续,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就读。

(2)7月31日前,招生学校通过校园网和张贴布告形式公布第二批(非乍浦镇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对于填报信息中发现有材料弄虚作假的,原则上不予录取。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怎样招生?

民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管理,全面实行“公民同招”。平湖市公民同招的民办学校包括稚川实验中学、杭州湾实验学校(初中部)、平湖枫叶国际学校(小学部、初中部)。新居民学校不纳入公民同招范围。

(一)报名时间和基本条件

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4~20日。任何民办学校不得提前组织招生报名工作。落实审批地范围招生要求,以新生符合审批地内户籍、学籍、父母有效住宅用房和市流动人口管理部门出具的父母在港区的居住证明的其中一项作为报名基本条件。

符合报名条件的小学(或幼儿园)毕业生,报名申请入学公办学校的同时,可根据自身实际选择一所民办学校。

(二)招生录取

1.录取要求。民办学校当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不足招生计划数时,实行一次性全部录取;对入学报名人数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民办学校,符合条件的报名对象全部实行同等条件下分类电脑派位录取。如有人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的,在规定的相应阶段录取时限内,可以按录取序号依次替补录取。

未招足的民办学校补招时,如果补报名人数超过补招人数的,也要实行电脑派位方式录取。民办学校在审批地未招足,需面向嘉兴市范围补招的,要向教育主管部门提出补招申请和补招方案,经批准方可进行补招工作。

新生家长一旦确认同意录取民办学校,公办学校就不再录取该新生。如家长在民办学校录取确认后又放弃,并申请就读港区公办学校的,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按照“同类靠后”原则及学校空余学位数情况予以统筹安排。严格落实同步招生录取政策。民办学校严格按照规定的录取程序和时间节点招生。

2.符合《嘉兴港区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办法(试行)》(嘉港区社〔2019〕25号)中的“顶尖人才和高端人才”子女;民办学校举办者子女(自然人子女或民营企业法人单位的直接持股股东子女),民办学校正式聘任的在职教师子女申请入读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可在招生计划内优先录取。具体细则由招生学校制定并实施。

3.严格落实免试入学要求。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规定,不得以面谈、面试、评测等名义挑选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

4.规范学校招生宣传活动。民办学校可根据教育主管部门要求视情设定“校园开放日”等招生宣传时间。“校园开放日”可展示学校办学理念、课程设置、师资水平、办学特色、校园文化等。

5.民办学校要根据上级招生工作要求,制定好招生入学方案,5月30日前报市教育局和港区社发局,经审核通过方可实施。民办学校要实施均衡编班,加强学籍管理。学校不得劝退或变相劝退已录取的学生。

转学如何办理?

符合条件申请转入公办小学(2-6年级)和公办初中(初二和初三)的学生可在6月20日到就近学校进行申请转学登记,汇总后由社发局根据申请转学学生信息和各校空余学位情况统筹安排。登记时需携带以下材料: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父(母)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原件及复印件。③《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盖学籍管理章)。凡申请转入乍浦镇公办中小学的学生,必须具有乍浦镇户籍。港区公办学校之间不转学。转学工作原则上只在暑假集中办理一次。

特别说明

1.公办民办学校招生一律通过网络报名平台进行,擅自通过平台外自行组织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注册学籍。

2.从2022年起,申请借读新生父母缴纳养老保险至报名截止期前须连续满12个月。

3.招生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或重要事项,由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处理。

4.港区义务教育阶段阳光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咨询和监督电话

嘉兴港区社发局,咨询电话:0573-85235901;监督电话:0573-85235876。

杭师大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初中部咨询电话:0573-85636218或0573-85828232;小学部咨询电话:0573-89173002或0573-89173001。

乍浦小学咨询电话:0573-85629359或0573-85629367。

天妃小学咨询电话:0573-85629177或0573-85629319。

杭州湾实验学校(初中部):0573-85625666。(民办初中)

乍浦利民子弟学校:0573-85583392。(新居民小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