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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办法
发布日期:2021-06-01 09:30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坚持以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以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工作。

2.坚持公益普惠性。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应对入园高峰,切实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入园。

3.坚持免试入园。认真落实市招生工作意见,严格免试入园(除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

4.坚持“户籍优先 相对就近”。优先招收户籍幼儿,根据当年新生生源分布情况,相对就近开展报名。

招生报名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小班适龄儿童。

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乍浦镇户籍新生

1.新生报名类别及登记要求

第一类:具有乍浦镇户籍,且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选择父母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幼儿园,于7月12日~14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

以下几种情形为有效不动产权证。

(1)提供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产权份额100%);

(2)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二人合计100%;

(3)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合计或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含)以上、余下的份额须是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以上相关材料以及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具有乍浦镇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可选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幼儿园,于7月12日~14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

(1)父母在港区确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能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屋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屋不动产权份额须达到100%)的新生。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新生父母无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登记的证明(通过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查询,或由港区政务数据办,即原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权登记窗口出具并盖章,地址:天妃路929号)、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份额必须达到100%的)。

(2)具有乍浦镇户籍,父(母)在港区有房产,但新生和父(母)户籍自新生出生申报之日起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无变动,能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屋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屋不动产权份额须达到100%)的新生。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份额必须达到100%)。

第三类:挂靠户口的新生,或具有乍浦镇户籍,父(母)持有招生范围内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租房卡且确无其他房产的新生,选择在户籍登记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于7月12日~14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新生父母无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登记的证明,父(母)的招生范围内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租房卡和一年(含2020.6-2021.5)租房费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办理时间要求为2021年7月11日前。

2.乍浦镇户籍新生录取办法

(1)同一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

(2)所有符合条件的户籍新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均要携带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8日到预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3)购房合同或份额不足的房屋产权证都不作为报名登记依据。

(4)幼儿园将依据“就近入园、户籍优先”基本原则,按有效住宅有房不动产权证地址相对就近录取。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并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的新生数量,如未超出幼儿园(园区)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超出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根据所报名新生户籍落户时间先后录取,户籍时间相同则按有效住宅有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5)属于下列情况的,均参加第二次招生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登记且未到现场验证的户籍新生,或其他需要第二次报名的对象。幼儿园将视空余学位情况按取得乍浦镇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6)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录取乍浦镇户籍新生。尚有空位的,可以依次招收有房无户及其他情况的幼儿。

(7)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未能录取的幼儿,家长可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8)各幼儿园于7月31日通过网络或幼儿园门口张贴方式公布乍浦镇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和空余学位数量。

(二)非乍浦镇户籍新生

1.新生报名类别及登记

第一类:非乍浦镇户籍,但父(母)享受政府特殊政策的适龄对象。

符合政府优抚政策的新生在7月12~14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在7月18日到所报幼儿园现场验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社发局依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取。

(1)依据《嘉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嘉政联〔2014〕1号)文件精神,港区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凭部队及人武部证明登记;父(母)属于当年度转业军官、士官的子女凭港区宣传统战群团部、港区人力社保局、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证明登记。

(2)港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嘉兴市级或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嘉兴市级或以上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 具有技师或以上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的子女凭港区港区宣传统战群团部或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3)投资500万元(实际到位)及以上投资者的子女;外商投资500万元(实际到位)及以上投资者的子女凭乍浦镇、港区发改经信商务局、招商局、综保区综管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4)其他符合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的各项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政策等条件的人员。凭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5)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应文件进行信息登记。

第二类:非乍浦镇户籍,但父母在港区持有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在7月12~14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在7月18日到所报幼儿园现场验证,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②父(母)持有的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父母一方或双方拥有产权份额须达100%)。③非嘉兴市户籍的新生,还需提供由港区政务数据办(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

第三类:父母在港区范围内经商、开办企业或者务工的新生,可于7月12~14日选择一所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在7月18日到所报的民办幼儿园现场验证,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②父(母)在港区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均须满一年且仍有效);③非嘉兴市户籍的新生,还需提供由港区政务数据办(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

以上所有证件办理时间要求为2021年7月11日前。

2.非乍浦镇户籍新生录取办法

(1)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于7月18日到所报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报名。验证时须提交报名条件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借读登记的非乍浦镇户籍的新生,优先安排父(母)可享受政府特殊政策的新生,再安排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同等条件下按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予以录取。

(3)对符合借读条件未能录取的幼儿新生,由幼儿家长到尚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办理相关借读登记手续。家长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入园。

(4)新居民幼儿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8月10日,招生幼儿园通过网络或园门口张贴方式公布。

招生报名时间安排

(一)本镇户籍新生、非本镇户籍新生(新居民随迁子女)的家长于7月12日8:00~14日17:00期间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手机APP“浙里办”,点击“平湖市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进行网上登记申请。(同一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不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申请信息均为无效信息。7月14日17:00为报名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之后不得更改入学登记信息。)具体办法通过“港区社发”微信公众号和各招生幼儿园公众号发布。

(二)因网络等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申请登记信息的,于7月18日根据新生所属类别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幼儿园申请网上报名登记。

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新生家长,也须于7月18日到所报名登记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相关证件材料的准备要求准确、合法。

现场验证具体时间:7月18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7:00结束。幼儿园于7月中下旬,完成对幼儿园报名名单及材料的核查。

(三)7月31日招生幼儿园通过网络和园门口张贴布告形式公布乍浦镇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及空余学位。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于8月1日进行第二次招生报名,招收其他情况的新生,8月5日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有关事项

(一)关于残疾幼儿入园。幼儿园依法招收乍浦镇户籍的轻度残疾适龄幼儿入园(含智力轻度障碍和低视力、低听力等)随班就读。不适合在普通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可以到平湖市培智学校(学前部)报名申请入学。咨询电话:85639626。幼儿园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及其他优抚对象户籍新生接受学前教育工作。

(二)关于入园体检。幼儿园招生工作先报名登记(或申请借读登记),再体检(8月家长带拟录取的幼儿到乍浦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作入园体检)。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正式录取入园。

(三)关于转学。符合条件申请转入乍浦镇幼儿园中班、大班的幼儿,也可在7月18 日到有接收能力的幼儿园进行申请转学登记。凡申请转入乍浦镇公办幼儿园的幼儿,须具有乍浦镇户籍,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幼儿园根据实际容纳能力受理。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②父(母)在港区范围内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③《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盖学籍管理章)。乍浦镇公办幼儿园之间不转学,转学工作原则上只在暑假集中办理一次。

(四)关于组织管理。嘉兴港区社发局负责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招生方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要精心组织网上报名工作,同时做好报名验证材料的保管。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政策规定制定好招生方案,交社发局审核备案,并规范开展招生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考核奖励依据。也希望广大家长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生报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证件,取消录取资格,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有关部门处理。

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幼儿园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耐心服务,做好幼儿新生网上报名登记及录取工作。社发局咨询电话:0573-85235901;监督电话:0573-85235876。


嘉兴港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计划及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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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港区2021年幼儿园招生入园办法

发布日期: 2021-06-01 09:30:11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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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依规招生。坚持以国家和浙江省有关法规政策为依据,以促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为目标。切实规范幼儿园招生行为,认真实施阳光招生工作。

2.坚持公益普惠性。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区域内各类学前教育资源,积极应对入园高峰,切实保障户籍适龄儿童入园。

3.坚持免试入园。认真落实市招生工作意见,严格免试入园(除体检外),严禁任何形式的考试或测试,坚决防止“小学化”倾向。

4.坚持“户籍优先 相对就近”。优先招收户籍幼儿,根据当年新生生源分布情况,相对就近开展报名。

招生报名对象

2017年9月1日~2018年8月31日出生符合条件的幼儿园小班适龄儿童。

幼儿园招生办法

(一)乍浦镇户籍新生

1.新生报名类别及登记要求

第一类:具有乍浦镇户籍,且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选择父母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幼儿园,于7月12日~14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

以下几种情形为有效不动产权证。

(1)提供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是房屋所有权人(拥有产权份额100%);

(2)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二人合计100%;

(3)按份共有的房屋不动产权证,父母合计或其中一人的份额必须达到50%(含)以上、余下的份额须是新生的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拥有。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以上相关材料以及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第二类:具有乍浦镇户籍,符合以下条件的新生,可选择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地址相对就近的幼儿园,于7月12日~14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

(1)父母在港区确无房产且与祖父母(外祖父母)事实同住一处的,能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屋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屋不动产权份额须达到100%)的新生。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新生父母无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登记的证明(通过浙里办或浙江政务服务网线上查询,或由港区政务数据办,即原行政审批中心不动产权登记窗口出具并盖章,地址:天妃路929号)、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身份证、户口簿和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份额必须达到100%的)。

(2)具有乍浦镇户籍,父(母)在港区有房产,但新生和父(母)户籍自新生出生申报之日起就与祖父母(外祖父母)在一起且无变动,能提供祖父母(外祖父母)有效房屋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有效房屋不动产权份额须达到100%)的新生。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父(母)及祖父母(外祖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和祖父母(外祖父母)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屋所有权份额必须达到100%)。

第三类:挂靠户口的新生,或具有乍浦镇户籍,父(母)持有招生范围内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租房卡且确无其他房产的新生,选择在户籍登记地相对就近的幼儿园,于7月12日~14日完成网上报名登记。

幼儿园现场验证时须提交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新生父母无招生范围内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登记的证明,父(母)的招生范围内直管公房(或廉租房)租房卡和一年(含2020.6-2021.5)租房费原始发票(及复印件)。

以上所有证件办理时间要求为2021年7月11日前。

2.乍浦镇户籍新生录取办法

(1)同一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

(2)所有符合条件的户籍新生,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均要携带相应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8日到预报名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

(3)购房合同或份额不足的房屋产权证都不作为报名登记依据。

(4)幼儿园将依据“就近入园、户籍优先”基本原则,按有效住宅有房不动产权证地址相对就近录取。完成网上信息登记并通过现场材料审核的新生数量,如未超出幼儿园(园区)招生计划,则全部录取;如超出招生计划,各幼儿园根据所报名新生户籍落户时间先后录取,户籍时间相同则按有效住宅有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时间先后录取。

(5)属于下列情况的,均参加第二次招生报名:未参加网上报名登记且未到现场验证的户籍新生,或其他需要第二次报名的对象。幼儿园将视空余学位情况按取得乍浦镇户籍时间的先后顺序录取。

(6)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优先录取乍浦镇户籍新生。尚有空位的,可以依次招收有房无户及其他情况的幼儿。

(7)各幼儿园要严格控制班额。未能录取的幼儿,家长可选择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

(8)各幼儿园于7月31日通过网络或幼儿园门口张贴方式公布乍浦镇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和空余学位数量。

(二)非乍浦镇户籍新生

1.新生报名类别及登记

第一类:非乍浦镇户籍,但父(母)享受政府特殊政策的适龄对象。

符合政府优抚政策的新生在7月12~14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在7月18日到所报幼儿园现场验证,逾期视作自动放弃。社发局依据有关政策统筹安排,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予以录取。

(1)依据《嘉兴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细则》(嘉政联〔2014〕1号)文件精神,港区内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凭部队及人武部证明登记;父(母)属于当年度转业军官、士官的子女凭港区宣传统战群团部、港区人力社保局、港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等相关部门证明登记。

(2)港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才;获得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专业技术人才;获得嘉兴市级或以上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嘉兴市级或以上高技能人才(劳模)创新工作室领衔人、 具有技师或以上资格的高技能人才;具有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才的子女凭港区港区宣传统战群团部或人力社保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3)投资500万元(实际到位)及以上投资者的子女;外商投资500万元(实际到位)及以上投资者的子女凭乍浦镇、港区发改经信商务局、招商局、综保区综管局等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4)其他符合港区党工委、管委会出台的各项招才引智、招商引资政策等条件的人员。凭相关部门的证明登记。

(5)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及其他符合条件的华侨、华人子女、港澳台胞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按照相应文件进行信息登记。

第二类:非乍浦镇户籍,但父母在港区持有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在7月12~14日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在7月18日到所报幼儿园现场验证,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②父(母)持有的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父母一方或双方拥有产权份额须达100%)。③非嘉兴市户籍的新生,还需提供由港区政务数据办(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

第三类:父母在港区范围内经商、开办企业或者务工的新生,可于7月12~14日选择一所民办幼儿园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并在7月18日到所报的民办幼儿园现场验证,需提供以下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②父(母)在港区范围内经商办企业的营业执照或劳动合同(均须满一年且仍有效);③非嘉兴市户籍的新生,还需提供由港区政务数据办(原行政审批中心)公安窗口出具的新生父(母)的《浙江省居住证》。

以上所有证件办理时间要求为2021年7月11日前。

2.非乍浦镇户籍新生录取办法

(1)完成网上信息填报后,于7月18日到所报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报名。验证时须提交报名条件所需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2)申请借读登记的非乍浦镇户籍的新生,优先安排父(母)可享受政府特殊政策的新生,再安排父(母)持有港区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的新生,同等条件下按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取得时间先后予以录取。

(3)对符合借读条件未能录取的幼儿新生,由幼儿家长到尚有空余学位幼儿园办理相关借读登记手续。家长也可以选择回户籍所在地入园。

(4)新居民幼儿拟录取名单公布时间为8月10日,招生幼儿园通过网络或园门口张贴方式公布。

招生报名时间安排

(一)本镇户籍新生、非本镇户籍新生(新居民随迁子女)的家长于7月12日8:00~14日17:00期间登录“浙江政务网”或手机APP“浙里办”,点击“平湖市幼儿园小班招生报名”进行网上登记申请。(同一幼儿只能选择一所幼儿园报名登记!不在规定时间内登记的申请信息均为无效信息。7月14日17:00为报名信息登记截止时间,之后不得更改入学登记信息。)具体办法通过“港区社发”微信公众号和各招生幼儿园公众号发布。

(二)因网络等特殊原因,无法在网上申请登记信息的,于7月18日根据新生所属类别携带相关材料到相关幼儿园申请网上报名登记。

完成网上信息登记的新生家长,也须于7月18日到所报名登记的幼儿园进行现场验证,相关证件材料的准备要求准确、合法。

现场验证具体时间:7月18日上午9:00开始,下午17:00结束。幼儿园于7月中下旬,完成对幼儿园报名名单及材料的核查。

(三)7月31日招生幼儿园通过网络和园门口张贴布告形式公布乍浦镇户籍新生拟录取名单及空余学位。尚有空余学位的幼儿园,于8月1日进行第二次招生报名,招收其他情况的新生,8月5日公布第二批录取名单。

有关事项

(一)关于残疾幼儿入园。幼儿园依法招收乍浦镇户籍的轻度残疾适龄幼儿入园(含智力轻度障碍和低视力、低听力等)随班就读。不适合在普通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可以到平湖市培智学校(学前部)报名申请入学。咨询电话:85639626。幼儿园按有关规定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及其他优抚对象户籍新生接受学前教育工作。

(二)关于入园体检。幼儿园招生工作先报名登记(或申请借读登记),再体检(8月家长带拟录取的幼儿到乍浦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作入园体检)。幼儿入园前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方能正式录取入园。

(三)关于转学。符合条件申请转入乍浦镇幼儿园中班、大班的幼儿,也可在7月18 日到有接收能力的幼儿园进行申请转学登记。凡申请转入乍浦镇公办幼儿园的幼儿,须具有乍浦镇户籍,且幼儿园有空余学位。幼儿园根据实际容纳能力受理。同时需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①新生及父母的户口簿、身份证。②父(母)在港区范围内的有效住宅用房不动产权证。③《学生基本信息》证明(盖学籍管理章)。乍浦镇公办幼儿园之间不转学,转学工作原则上只在暑假集中办理一次。

(四)关于组织管理。嘉兴港区社发局负责公办幼儿园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招生工作。各幼儿园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好招生方案,坚持依法招生,阳光招生,规范招生。要精心组织网上报名工作,同时做好报名验证材料的保管。民办普惠性幼儿园按照政策规定制定好招生方案,交社发局审核备案,并规范开展招生工作,此项工作将作为年度考核和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考核奖励依据。也希望广大家长密切配合,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新生报名应严格按有关规定执行,一旦发现提供虚假证件,取消录取资格,并将有关虚假证件送有关部门处理。

幼儿园招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各幼儿园要加强宣传,认真组织,耐心服务,做好幼儿新生网上报名登记及录取工作。社发局咨询电话:0573-85235901;监督电话:0573-85235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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