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港区管委会办公室 嘉兴综保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港区财政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港区办〔2020〕49号)、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兴港区HSE综合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嘉港区〔2020〕44号)、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兴港区危化品企业设备淘汰更新资金补助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嘉港区〔2019〕112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港区应急管理局审核,现对符合拨付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1日至2021年6月18日
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港区应急管理局联系。
联系电话:0573-85586955
联系地址:乍浦镇东方大道111号应急响应中心5楼5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