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浦镇,港区各部门、单位:
《嘉兴港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1年9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港区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根据浙江省建设厅等六部门印发的《浙江省绿色社区建设行动实施方案》(浙建城发〔2020〕45号)、嘉兴市建设局等六部门印发的《嘉兴市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嘉建办〔2021〕34号)要求,结合港区实际,决定在港区范围内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创建原则
(一)以人为本、全民参与。顺应群众期盼和需求,不搞“一刀切”,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的利益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实现绿色社区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
(二)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立足实际,充分尊重群众的意愿,以和睦共治、绿色集约、智慧共享为内涵特征,因地制宜、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打造有归属感、舒适感城市功能单元。
(三)系统联动、整体推进。加强部门(单位)协调联动、整合资源,港区建设交通局为牵头部门,乍浦镇为创建实施责任主体,将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与老旧小区改造、美丽城镇建设、垃圾分类、污水零直排区建设等专项工作有机结合,提高绿色社区创建实效。
(四)党建引领、长效管理。坚持新发展理念,以基层党建为引领,聚焦人本化、生态化、数字化三维价值坐标,创新社区管理模式,完善小区长效管理机制,实现共谋、共建、共管、共享。
二、创建目标
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以社区为对象,将绿色发展理念贯穿社区设计、建设、管理和服务等活动的全过程,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的向往。通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使生态文明理念在社区进一步深入人心,推动社区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保护环境。
2020年,全面启动绿色社区创建行动;2021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初见成效,港区全年不少于4个社区成功创建;2022年,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取得显著成效,全部社区完成创建工作,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
三、工作任务
(一)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治理机制。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将绿色社区创建与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建设有机结合。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统领全局、协调各方的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等工作。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建立建设、公安、综合执法、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社区日常监管。
(二)推进集约高效的基础设施改造。结合城市有机更新,以老旧小区改造、人居环境整治和美丽城镇建设等工作为抓手,综合治理社区道路,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推进社区海绵化改造和建设,因地制宜推广海绵理念,促进雨水就地蓄积、渗透和利用。建立污水零直排长效管理机制,符合污水零直排验收标准。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合理设置生活垃圾投放点、收集点及便民回收点,建立健全社区、物业、环卫、志愿者和居民等协同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处置工作机制,提高分类质量和回收利用率,到2022年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三)营造绿色宜居的社区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社区绿化、照明等环境,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规范绿地养护制度,因地制宜推进立体绿化,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进一步提升绿地保护水平,充分发挥绿地的生态保护、休闲游憩、防灾避险等综合功能。统筹利用好地上、地下空间,合理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公共停车场等措施等方式,提升社区停车设施供给能力。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研究编制适老化改造设计导则。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上改下”,加强噪声治理及餐饮油烟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针对新冠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结合绿色社区创建行动,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和谐社区。
(四)强化智能安全的社区管理。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系统智能化建设。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集成不同部门各类业务信息系统。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打造“物业管理最佳城市”,物业管理覆盖面不低于30%。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加快智能化、信息化建设,构建数字化物业管理体系、规范和提升物业管理水平。
(五)培育和睦共治的特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加强培训,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运用社区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依托社区内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开展生态环保知识普及和社会实践活动,带动社区居民积极参与。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编制发布社区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资源保护,明确管理和养护责任,开展古树名木保护范围清理行动和健康体检行动,进一步提升保护水平。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
四、创建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1年6月)。传达创建要求,制定实施方案,部署创建任务,落实创建责任,开展宣传活动,积极引导社区居民支持并参与绿色社区创建工作,形成良好的创建氛围。
(二)创建实施阶段(2021年7月—8月)。参照绿色社区创建标准,有序推进绿色社区创建,要广泛听取居民的意见和建议,建立创建工作档案,做到边创建、边整改、边完善。
(三)验收阶段(2021年9月—10月)。由建设交通局牵头,会同发改经信商务局、社会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等部门(单位)进行初步验收,并将项目报市建设局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设交通局要发挥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牵头部门作用,发改经信商务局、社会发展局、生态环境分局、公安分局、市场监管分局根据职能协同指导推进绿色社区创建,乍浦镇要充分落实绿色社区创建主体责任,全面开展创建工作。
(二)加强宣传引导。通过创建一批绿色社区试点,以点带面,逐步推进创建行动。加强媒体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绿色社区的认知,广泛参与绿色社区建设行动,营造社会各界支持、群众积极参与的浓厚氛围。同时对创建中涌现的优秀单位、个人和做法,通过多种方式予以表扬鼓励。
(三)做好总结评价。各创建社区于2021年10月10日前将年度总结上报建设交通局。
附件:嘉兴港区绿色社区创建评估标准
附件
嘉兴港区绿色社区创建评估标准
内容 | 分值 | 建设标准 | 评分标准 | 自评 | 考评 |
建立健全党建引领的治理机制 | 6 | 坚持美好环境与幸福生活共同缔造理念,各主体共同参与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工作 | 缺文件扣3分,各主体较少参与创建的或未参与创建扣1-3分。 | ||
6 | 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 | 无议事平台的扣3分,未开展基层协商的扣3分。 | |||
6 | 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谋划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 | 专业人员未参与谋划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的且整治效果不佳的扣1-3分。 | |||
推进集约高效的基础设施改造 | 6 | 社区各类基础设施比较完善 | 各类基础设施缺失较严重的扣1-3分,无整改计划的扣3分。 | ||
6 | 开展了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全覆盖 | 未开展社区道路综合治理扣2分、未开展海绵化改造和建设扣2分,未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居民小区全覆盖扣2分。 | |||
6 | 在基础设施改造建设中落实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理念 | 建设中铺张浪费,形象工程、面子工程等问题突出的扣3分,使用不环保或国家明令禁用建筑材料的每使用1项扣1分,最高扣3分。 | |||
营造绿色宜居的社区环境 | 6 | 社区绿地布局合理,有公共活动空间和设施 | 社区绿地布局不合理扣1-3分,缺少或无公共活动空间和设施的扣1-3分 | ||
6 | 社区停车秩序规范,无占压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的情况 | 乱停车每发现1处扣1分,最高扣2分;公共车位被长期占用的每发现1处扣1分,最高扣2分;占压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的每发现1处扣1分,最高扣2分。 | |||
6 | 公共空间开展了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 | 无适老化改造扣3分,无无障碍设施扣3分。 | |||
6 | 对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扰民等问题进行了有效治理 | 噪声扰民、餐饮油烟扰民等投诉处理率100%,每降低10%扣1分,低于60%此项不得分。 | |||
强化智能安全的社区管理 | 6 | 建设了智能化安防系统 | 未建设智能化安防系统扣6分。 | ||
6 | 物业管理覆盖面不低于30% | 覆盖面每降低5%扣1分,最高扣6分。 | |||
培育和睦共治的特色文化 | 6 | 社区有固定宣传场所和设施,能定期发布创建信息 | 无固定宣传场所和设施的扣2分;一季度内不更新的扣2分,最高扣4分。 | ||
6 | 对社区工作者、物业服务从业者等相关人员定期开展培训 | 每年至少开展2次培训,每少1次扣3分,最高扣6分。 | |||
6 | 发布了社区居民绿色生活行为公约,建立了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居民普遍具有绿色环保的行为规范 | 未发布公约扣2分,未建立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机制扣2分,居民不环保、不绿色的行为被新闻媒体等曝光造成负面影响的扣2分。 | |||
6 | 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资源得到有效保护 | 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资源未得到有效保护扣3分,发生损毁的恶性事件的扣6分 | |||
附加 | 4 | 社区或居民在绿色社区创建中作出突出贡献,被社会广泛认可的 | 有关上级政府部门或建设部门颁发的奖状、证书,新闻舆论等社会公认的赞誉。 |
各项相加之和达到80分以上,即达到“绿色社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