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4号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作废。如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分局书面提出异议,公告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联系电话:0573-85582332)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号 | 备注 |
1 | 王天芹 | 乍浦天妃路533弄81号滨海之星11幢1单元1002室 | 浙(2018)平湖市不动产证明第0023863号 | 法院拍卖,强制注销 |
2 |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平湖市支行 | 乍浦天妃路533弄81号滨海之星11幢1单元1002室 | 浙(2018)平湖市不动产证明第0023864号 | 法院拍卖,强制注销 |
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港区分局
2021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