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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海程建设有限公司申报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行政许可申请(〔2022〕乍01016号),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2022-01-14 14:00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分局 浏览次数:

出土(取土)地点:华泓二期凝结水回收处理工程工地

卸土(回填)地点:海盐

核准路线:华泓二期凝结水回收处理工程工地—正海路—东方大道—外环西路—平海路

运输时间:2022年01月15日——2022年01月29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午7:00-8:30、下午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0:00-次日6:00)不得运输

运输车辆:浙FH3922,浙FH3309,浙FH5388,浙FH2860,浙FH3080,浙FH2766,浙FH3656,浙FH3958,浙FH9171,浙FH3930,浙FH6586 (共11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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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嘉兴海程建设有限公司申报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行政许可申请(〔2022〕乍01016号),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依据《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公示

发布日期: 2022-01-14 14:00:08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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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取土)地点:华泓二期凝结水回收处理工程工地

卸土(回填)地点:海盐

核准路线:华泓二期凝结水回收处理工程工地—正海路—东方大道—外环西路—平海路

运输时间:2022年01月15日——2022年01月29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午7:00-8:30、下午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0:00-次日6:00)不得运输

运输车辆:浙FH3922,浙FH3309,浙FH5388,浙FH2860,浙FH3080,浙FH2766,浙FH3656,浙FH3958,浙FH9171,浙FH3930,浙FH6586 (共11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