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江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江化工)已购买排污权化学需氧量(循环排污水)91.64吨/年,氨氮(循环排污水)9.164吨/年,排污权证编号为排污权证嘉兴市(2022)第163号。三江化工通过加强循环冷却系统旁滤器的使用以及更换循环冷却系统药剂配方,采用新型优质药剂的措施,提高了循环水浓缩倍数,减少了循环水排水量,根据三江化工有限公司“十四五”初始排污权——循环冷却系统排污水减排核算报告,全厂的化学需氧量(循环排污水)总量控制量为83.24吨/年,减排8.4吨/年,氨氮(循环排污水)总量控制量为8.324吨/年,减排0.84吨/年,现拟将三江化工循环排污水化学需氧量及氨氮进行排污权转让。
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工作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19〕132号)和《嘉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嘉政办发〔2014〕112号),我局已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经研究同意三江化工排污权转让,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2年7月1日至2022年7月15日,共计15天。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联系人:倪霄峰 联系电话:85581786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港区分局
2022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