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皇都佳苑三期使用保修金审批公示
发布日期:2022-08-24 08:49
信息来源:建设交通局 浏览次数:
关于物业保修金使用审批公示
皇都佳苑三期业主:
根据浙江省《浙江省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办法》(浙政发〔2007〕19号)、《嘉兴市建委关于印发嘉兴市区住宅物业保修金管理操作流程的通知》(嘉建〔2017〕4号)等相关的规定,经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联系嘉兴市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对于皇都佳苑三期因企业深陷各类纠纷,无力履行保修责任,决定使用皇都佳苑保修金用于三期屋顶漏水、外墙渗水;消防设施未完成的补建、维修。现整个工程结束,拟批准事项进行公示。
凡对该公示内容的真实性或其他情况有异议的,请于2022年8月30日前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实名反馈至我中心,逾期不再接受投诉。
联系电话:0573-89179836
联系地址:乍浦镇王家堰路208号通关服务中心1002室
公示时间:2022年8月24日至2022年8月30日。
公示网站:http://jxgq.jiaxing.gov.cn
公示内容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申请使用资金 | 实施时间 |
1 | 皇都佳苑小区屋面维修工程 | 372015元(审定价) | 2022年 |
2 | 皇都佳苑小区消防设备维修工程 | 110516元(审定价) | 2022年 |
3 | 二份审价报告 | 4000元 | 2022年 |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城市建设管理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4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