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嘉兴港区发布稳岗促产“十条举措” 全力助推经济实现“开门红”
发布日期:2023-01-08 19:29 信息来源:宣传统战群团部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经济一季度“开门稳、开门好”,嘉兴港区发布《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助推2023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稳、开门好”的若干政策》。

 

(一)鼓励工业企业稳定生产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抢抓生产进度,对2022年工业产值1亿元以上且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发放员工福利,鼓励用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二)鼓励服务业企业稳岗促产

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按增速排名取前10名,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对2023年一季度新进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三)鼓励项目投资

在建或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在202313日至131日期间连续施工建设,且在2023年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以纳统入库为准),给予项目实施单位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202311日至2023128日期间,港区规上工业企业和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招用首次来港就业的嘉兴市外新员工,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新招工补贴。在202311日至2023128日期间,对民办人力资源机构为港区企业派遣嘉兴大市以外新员工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五)实行居住证积分加分

202317日至2023129日期间,港区规上工业企业和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外来员工留在港区且符合积分入学(入园)申请条件的,其在2023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入园)时,在原积分结果基础上一次性加5分(父母双方可累计加分)。

 

(六)鼓励企业外出招聘

港区规上工业企业和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参加经济发展部及上级部门组织的赴省外招聘活动的,对其自费部分按照市外省内每次不超过500元、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每次不超过2000元、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每次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七)鼓励企业出国(境)参展

2023年一季度赴境外参展的企业,给予每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2万元的人员费补助,并给予每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3万元的展位补助。

(八)丰富留港员工假期生活

2023122日至129日期间,港区城市公交线路暂停收费,城际公交及毗邻公交正常收费。港区小型车辆公共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等原收费类公共服务项目暂停收费。港区各大商超、菜场、医院等场所保障好留港员工日常生活需要,港区文体中心、城市展览馆等文旅场所免费开放。发动和鼓励景区、酒店、民宿、商场等推出各类特色体验促销活动。

 

(九)赠送留岗员工流量礼包

鼓励各运营商为春节留岗员工免费发放手机流量礼包,开展优惠购机、亲情套餐等优惠活动。

(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做好国家新出台以及延续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费阶段性缓缴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等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关闭
打印
当前位置 : 首页 > 
> 要闻动态 > 部门动态

嘉兴港区发布稳岗促产“十条举措” 全力助推经济实现“开门红”

发布日期: 2023-01-08 19:29:22

信息来源:宣传统战群团部

浏览次数: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决策部署,支持企业稳岗留工促生产,助力经济一季度“开门稳、开门好”,嘉兴港区发布《关于支持企业稳岗促产助推2023年一季度经济“开门稳、开门好”的若干政策》。

 

(一)鼓励工业企业稳定生产

鼓励企业春节期间抢抓生产进度,对2022年工业产值1亿元以上且2023年第一季度工业产值同比增长10%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用于企业发放员工福利,鼓励用工企业按照一定比例予以配套。

 

(二)鼓励服务业企业稳岗促产

2023年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增长15%以上的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按增速排名取前10名,每家企业奖励5万元。对2023年一季度新进规(上限)的服务业企业每家奖励5万元。

(三)鼓励项目投资

在建或新开工的、固定资产投资1亿元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项目在202313日至131日期间连续施工建设,且在2023年一季度完成固定资产投资5000万元及以上的(以纳统入库为准),给予项目实施单位10万元一次性补助。

(四)支持企业稳岗扩岗

202311日至2023128日期间,港区规上工业企业和规(限)上服务业企业招用首次来港就业的嘉兴市外新员工,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企业最高不超过30万元的新招工补贴。在202311日至2023128日期间,对民办人力资源机构为港区企业派遣嘉兴大市以外新员工并为其依法连续缴纳企业职工养老社会保险3个月及以上的,按每人500元的标准,给予每家机构最高不超过10万元的补贴。

(五)实行居住证积分加分

202317日至2023129日期间,港区规上工业企业和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外来员工留在港区且符合积分入学(入园)申请条件的,其在2023年新居民子女积分制入学(入园)时,在原积分结果基础上一次性加5分(父母双方可累计加分)。

 

(六)鼓励企业外出招聘

港区规上工业企业和规(限)上服务业企业参加经济发展部及上级部门组织的赴省外招聘活动的,对其自费部分按照市外省内每次不超过500元、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每次不超过2000元、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每次不超过5000元的标准给予补贴。

(七)鼓励企业出国(境)参展

2023年一季度赴境外参展的企业,给予每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2万元的人员费补助,并给予每个展会每家企业最高3万元的展位补助。

(八)丰富留港员工假期生活

2023122日至129日期间,港区城市公交线路暂停收费,城际公交及毗邻公交正常收费。港区小型车辆公共停车场、公共自行车等原收费类公共服务项目暂停收费。港区各大商超、菜场、医院等场所保障好留港员工日常生活需要,港区文体中心、城市展览馆等文旅场所免费开放。发动和鼓励景区、酒店、民宿、商场等推出各类特色体验促销活动。

 

(九)赠送留岗员工流量礼包

鼓励各运营商为春节留岗员工免费发放手机流量礼包,开展优惠购机、亲情套餐等优惠活动。

(十)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做好国家新出台以及延续的税收优惠政策落实,继续落实增值税留抵退税、社保费阶段性缓缴和文化事业建设费减征等优惠政策,全力支持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