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取土)地点:氢能三期项目工地
卸土(回填)地点:建利村土地综合提升项目(迎晖路两侧)
核准路线:氢能三期项目工地—乍港路—明君路—瓦山路—迎晖路—建利村土地综合提升项目(迎晖路两侧)
运输时间:2024年04月19日——2024年05月03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午7:00-8:30、下午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0:00-次日6:00)不得运输;交警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遵从交警意见
运输车辆:浙FQ1779,浙FQ1886,浙FQ0017,浙FQ0160,浙FJ8685,浙F686PJ,浙F609PJ,浙FM277F,浙FE0E38(共9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