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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市正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行政许可申请(〔2024〕乍01097号),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04-07 16:31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分局 浏览次数:

出土(取土)地点:浙江嘉佳兴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卸土(回填)地点:亭子桥村土地综合提升项目(赵亭路西侧)

核准路线:浙江嘉佳兴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外环西路—瓦山路—G228国道—赵亭路—亭子桥村土地综合提升项目(赵亭路西侧)

运输时间:2024年04月10日——2024年04月24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午7:00-8:30、下午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0:00-次日6:00)不得运输;交警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遵从交警意见

运输车辆:浙FJ2738,浙FJ2758,浙FJ3021,浙FJ3077,浙FJ3085,浙FJ3119,浙FJ3135,浙FJ8570,浙FJ2277,浙FJ2270,浙FJ2295,浙FJ2283,浙FJ2032(共13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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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平湖市正成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申报的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清运)行政许可申请(〔2024〕乍01097号),经审查符合规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4-04-07 16:31:36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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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土(取土)地点:浙江嘉佳兴成新材料有限公司

卸土(回填)地点:亭子桥村土地综合提升项目(赵亭路西侧)

核准路线:浙江嘉佳兴成新材料有限公司—外环西路—瓦山路—G228国道—赵亭路—亭子桥村土地综合提升项目(赵亭路西侧)

运输时间:2024年04月10日——2024年04月24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午7:00-8:30、下午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0:00-次日6:00)不得运输;交警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遵从交警意见

运输车辆:浙FJ2738,浙FJ2758,浙FJ3021,浙FJ3077,浙FJ3085,浙FJ3119,浙FJ3135,浙FJ8570,浙FJ2277,浙FJ2270,浙FJ2295,浙FJ2283,浙FJ2032(共13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