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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嘉兴港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9-01-30 16:30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文件

 

嘉财港财〔20192号                

 

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嘉兴港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

 

港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5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港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统一公开政策、公开要求、公开口径,各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部门依法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不断提高港区预算透明度。

二、公开任务

(一)明确公开主体和范围

预算部门是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主体,负责依法公开各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二)细化公开内容

1.部门预算。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应一并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2.“三公”经费预算。各预算部门要公开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要按总额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分项数额公开,并对“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

(三)规范公开格式

1.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公开格式由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和名词解释四个部分组成。其中,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及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对属于公开范围的部门预算表,没有数据的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情况等事项。名词解释主要对专项性较强名词进行说明。

2.“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格式由“三公”经费预算表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两个部分组成。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表主要反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参考格式见附件。“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具体原因等。

(四)统一公开形式和时间

各部门、单位按照《嘉兴港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申请公开。港区2019年预算草案及各部门预算于1月17日正式经管委会批复,请各部门单位在批准后20日内主动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算公开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法定公开义务,落实公开主体责任,按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

(二)妥善回应关切。各部门单位要对部门预算中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说明,方便公众理解;对部门预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注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收集梳理,认真研究处理,主动回应关切,避免社会公众误读。

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

2019年1月17日

 

 

主动公开

  抄送: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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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嘉兴港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19-01-30 16:30:45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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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财港财〔20192号                

 

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

嘉兴港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的通知

 

港区各有关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浙委办发〔2016〕56号)等相关文件要求,为做好港区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公开要求

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进一步细化公开内容、规范公开方式、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管理制度。统一公开政策、公开要求、公开口径,各使用财政资金的预算部门依法及时公开部门预算,不断提高港区预算透明度。

二、公开任务

(一)明确公开主体和范围

预算部门是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的公开主体,负责依法公开各级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三公”经费预算。

(二)细化公开内容

1.部门预算。除涉密信息外,部门预算公开到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按规定公开到经济分类款级科目。公开内容包括部门本级及所属单位收支总体情况、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其中:财政拨款收支情况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公开部门预算的同时,应一并公开本部门职责、机构设置情况、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政府采购等情况说明,并对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

2.“三公”经费预算。各预算部门要公开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要按总额及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费、公务用车购置费等分项数额公开,并对“三公”经费预算安排、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进行说明。

(三)规范公开格式

1.部门预算。部门预算公开格式由部门概况、部门预算表、部门预算情况说明和名词解释四个部分组成。其中,部门概况主要包括:部门主要职能、部门预算单位构成等。部门预算表包括部门预算收支预算总表、部门财政拨款预算表、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部门收入预算总表及部门支出预算总表。对属于公开范围的部门预算表,没有数据的应当列出空表并说明。部门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部门收支预算安排情况、较上年增减变化及原因,机关运行经费、政府采购、国有资产情况等事项。名词解释主要对专项性较强名词进行说明。

2.“三公”经费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格式由“三公”经费预算表和“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两个部分组成。其中,“三公”经费预算表主要反映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参考格式见附件。“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主要包括:“三公”经费预算安排、较上年增减变化情况及具体原因等。

(四)统一公开形式和时间

各部门、单位按照《嘉兴港区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要求申请公开。港区2019年预算草案及各部门预算于1月17日正式经管委会批复,请各部门单位在批准后20日内主动公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预算公开是推进民主法治建设的客观需要,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反腐倡廉工作的内在要求。各部门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履行法定公开义务,落实公开主体责任,按要求依法及时公开本部门预算信息。

(二)妥善回应关切。各部门单位要对部门预算中的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进行解释说明,方便公众理解;对部门预算公开过程中社会关注的情况和问题,及时收集梳理,认真研究处理,主动回应关切,避免社会公众误读。

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

2019年1月17日

 

 

主动公开

  抄送: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市财政局港区分局办公室               2019年1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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