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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中顺纸业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4-17 16:38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浙江中顺纸业有限公司违反安全生产管理类未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情况的行为,于2017年03月28日受到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作为不良信息被认定且记入信用档案。该单位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已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并主动作出信用承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0年04月17日至2020年04月24日

联系电话:0573-85636631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0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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