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平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
会议第J071号建议的答复
会议第J071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日期:2020-09-24 15:36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唐建勤代表:
您在平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提高多年生果树征迁补偿标准的建议》已由平湖市人大转交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嘉兴港区在2003年6月对港区范围内实施征地涉及到的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标准进行了规定,即《关于印发嘉兴港区征用土地青苗及地面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嘉港区〔2003〕86号)和《关于印发嘉兴港区〔2003〕85、86、87号文件有关条款补充意见的通知》(嘉港区〔2003〕152号)。港区征地拆迁事务所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关于特殊种植的作物港区征地拆迁事务所已根据平湖市有关补偿标准参照执行。近期,嘉兴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调研,将出台统一的补偿标准。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港区各项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您一如既往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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