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第闭J001号建议的答复
高敏芬、韩云付代表:
你们在平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闭会期间《关于在嘉兴港区设立卫生监督机构的建议》已由平湖市人大转交我委办理,现答复如下:
职业卫生监管工作是卫生监督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履行市场监管职能、强化社会管理的应有之路,是保障劳动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与健康,使其身心受到保护的重要抓手。港区成立以来,按照嘉兴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精神,港区的卫生监督工作一直依托平湖相关部门开展,港区也相当重视这项工作。
2019年5月23日,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副主任王海燕,平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方晓烈,嘉兴港区党工委委员、社发局局长徐林祥,平湖市卫生健康局副局长王建军,港区社发局副局长费娜,港区安监局副局长严良等专题开会讨论嘉兴港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职能移交的问题。
根据嘉兴市审批通过的港区机构改革方案,港区的卫生监督职能由港区社会发展局承担。但港区社会发展局是内设机构,无执法人员也无执法权。鉴于港区公共卫生监管现状特别是新冠疫情防控暴露出的短板,港区的公共卫生监管体制机制亟待完善,在与平湖卫健部门初步沟通的基础上,港区分别于2020年6月4日和6月10日向嘉兴市卫健委和嘉兴市政府作了汇报。平湖市有关领导也非常关心港区的卫生监督工作,提出了很好的建议,并于2020年7月14日来港区专题就此建议做了进一步沟通。2020年7月22日,我们与平湖市卫生健康局沟通了进一步完善港区卫生监督体制机制的相关事宜,尚未达成一致意见。下一步我们将全力推进此项工作,如有必要将提请上级政府协调解决。鉴于目前的情况提出如下建议方案:一是平湖市卫健局派驻2-3名执法人员到港区社发局,开展职业卫生检查和执法等工作,派驻人员在港区工作期间工资、福利等在港区享受,由港区财政保障。社发局招聘2名工作人员做好工作协调,乍浦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配备相应人员协助开展监管;二是在乍浦镇公共卫生服务中心设立嘉兴港区公共卫生服务中心,同时挂平湖市卫生监督所港区分所牌子,中心主任由二院医共体副院长、乍浦镇中心卫生院院长担任,人员由二院医共体统一调配,平湖市卫健局划转相应的人员编制(由港区自行招聘);三是由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在港区设立卫生监督分所,人员编制由嘉兴市卫生健康委划转。请平湖市人大也帮助呼吁和推进此项工作的进程。
再次感谢你们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你们一如既往关心和支持港区卫生健康工作。
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嘉兴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
2020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