乍浦镇,港区各部门、单位:
《嘉兴港区关于高质量推进大学生引才计划的实施办法》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嘉兴市委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开发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6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港区关于高质量推进大学生引才计划的实施办法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区战略,吸引和集聚更多大学生服务嘉兴港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嘉兴市大学生“550”引才实施意见》(嘉委办发〔2020〕53号)、《嘉兴市本级大学生“550”引才实施意见操作细则》(嘉人社〔2021〕7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硕博倍增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嘉人社〔2018〕102号)、《嘉兴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实施细则》(嘉人社〔2019〕76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港区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生活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
2020年1月1日后初次来港区工作,与港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由港区企业在嘉兴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具体以缴纳社保为准)。
给予博士6万元、硕士3万元、“双一流”高校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2万元(毕业时间距离初次来港区企业工作时间不超过12个月,毕业时间以毕业证书时间为准,工作时间以缴纳社保为准,下同)、其他高校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1万元、全日制应届专科毕业生0.6万元的生活补贴。
根据市有关文件精神,自2020年度起,原《嘉兴港区进一步吸引各类人才的实施办法》(嘉港区〔2019〕68号)中的安家补贴和一次性聘用补贴合并为生活补贴。
(二)受理部门
港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嘉兴港区人才在线云平台(或在浙里办APP内搜索嘉兴港区人才码,以下简称申报系统),经人才认定后(下同),申请生活补贴,填写基本信息,上传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书、劳动合同、参保记录等资料(人才认定时已填写上传的最新材料无须重复填写上传,下同)。涉及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下同)。
2.审核。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打印申报表,本人签字承诺、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再拍照上传到申报系统。
3.复核。由港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以及联审。
4.公示。拟补贴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列支渠道。按程序拨付资金,所需经费在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定期集中审核办理。
二、购房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
2020年1月1日后初次来港区工作,与港区企业签订劳动合同或自主创业,由港区企业在嘉兴市范围内连续缴纳社保6个月以上且目前仍在岗的高校毕业生。给予博士35万元、硕士15万元、“双一流”高校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10万元、毕业5年内的其他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5万元的购房补贴。
商品房地点须在嘉兴港区范围内,用途为住宅。在首次申请购房补贴5年内,该房产不得上市交易。购房补贴一般分两次申请,首次申请金额为总金额的50%,第二次申请须在首次申请1年后且在港区工作满3年;首次申请时如已在港区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请全额补贴。
(二)受理部门
港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和材料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申请购房补贴,上传商品房不动产权证书等资料。
2.审核。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打印申报表,本人签字承诺、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再拍照上传到申报系统。
3.复核。由港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以及联审。
4.公示。拟补贴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列支渠道。按程序拨付资金,所需经费在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定期集中审核办理。
三、专技人才职称奖励
(一)对象和标准
对2020-2025年新取得(包括经省高评委评审取得和从外地引进经省高评委确认通过)正高级、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港区企业专技人才,分别给予1万元、0.5万元奖励。
(二)受理部门
港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1.个人申请。申请人登录申报系统,申请专技人才职称奖励和技能人才职业资格奖励,填写相关信息,上传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职业培训费发票等资料。
2.审核确认。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申请人须打印申报表,本人签字承诺、企业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再拍照上传到申报系统。
3.复核。由港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以及联审。
4.公示。拟补贴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列支渠道。按程序拨付资金,所需经费在就业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定期集中审核办理。
四、企业猎头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
港区企业通过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年薪30万元及以上人才的,给予企业50%的猎头费用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20万元。
(二)受理部门
港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和材料
1.企业向港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嘉兴港区企业猎头补贴申请表》,新引进人才身份证明、劳动合同、薪资流水和猎头服务合同及发票等材料。
2.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拨付资金,由就业专项经费列支。
(四)办理周期
每年集中受理上一年度企业猎头补贴。
五、高校职校人才合作站补助
(一)对象和标准
对2020-2025年设立嘉兴港区高校职校人才合作站的,给予每个人才合作站不超过3万元的合作经费。
(二)受理部门
港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和材料
1.协议签订。港区人力社保局与高校职校签订人才合作站协议。
2.资金拨付。按程序拨付资金,由就业专项经费列支。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
六、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助
(一)对象和标准
对2020-2025年新建并授牌的港区国家级博士后工作站(流动站)、省级博士后工作站,分别给予100万元和50万元的建站补助。
(二)受理部门
港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1.企业申请。企业向港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嘉兴港区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助申请表》,博士后工作站入选文件,进站博士个人资料,进站文件资料等材料。
2.审核。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申报材料审核。
3.复核。由港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以及联审。
4.公示。拟补贴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列支渠道。按程序拨付资金,所需经费在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定期集中审核办理。
七、在站博士后科研生活补助
(一)对象和标准
2020-2025年港区博士后工作站新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每年给予每名博士后研究人员25万元的科研生活补助,资助期2年。
(二)受理部门
港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1.提出申请。企业向港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填写《嘉兴港区博士后研究人员科研生活补助申请表》,全国博管办或省博士后工作办公室同意从事博士后研究的批文、工资发放记录(银行出具且至少6个月)、若属企业联合培养的须提供《联合培养博士后研究人员协议书》、若在职人员进站从事博士后研究的须提供原单位出具的同意证明、每年在站工作时间不少于6个月(单位出具证明)等材料。
2.审核。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申报材料审核。
3.复核。由港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以及联审。
4.公示。拟补贴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列支渠道。按程序拨付资金,所需经费在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定期集中审核办理。
八、博士后出站生活补助
(一)对象和标准
在国内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期满出站并首次就业在港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或在国(境)外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满2年(不少于23个月)且回国后首次工作在港区的博士后研究人员,与港区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全职在岗工作且已连续缴纳社会保险满6个月,可申请10万元的出站生活补助,全职在港区工作满3年并继续与港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可再申请10万元的出站生活补助。
(二)受理部门
港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1.申请人向港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提交《嘉兴港区博士后出站生活补贴申请表》,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的出站证明、劳动(聘用)合同、参保记录(实际工作月数)等材料。
2.审核。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申报材料审核。
3.复核。由港区人力社保局组织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复核,以及联审。
4.公示。拟补贴名单在网上公示5个工作日。
5.列支渠道。按程序拨付资金,所需经费在人才专项经费中列支。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定期集中审核办理。
九、创业奖励和配套奖励
(一)对象和标准
在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一年内落户港区的项目,按获奖等次给予最高20万元的创业奖励。对在省级及以上创业大赛中获奖并在港区落户的项目,给予1:1 配套奖励。
(二)受理部门
港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及材料
1.获奖项目落户后,根据大赛有关规定,获奖者向港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提交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材料。
2.港区人力社保局负责申报材料审核,审核通过后,按程序发放奖励资金,由就业专项资金列支。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
十、大学生创业园建园补助
(一)对象和标准
对2020-2025年港区新认定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基地)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的建园补助。
(二)受理部门
港区人力社保局。
(三)申请程序和材料
市级及以上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基地)认定后,由港区人力社保部门填写《嘉兴市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基地)建园补助汇总审核表》,按程序予以拨付。对被评为国家级、省级、市级大学生创业示范园(孵化基地)的,分别给予150万元、100万元、60万元的补贴,分三年拨付,第一年按补贴总额的40%拨付,第二、三年根据其工作绩效按补贴总额的30%分别拨付。
(四)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
十一、附则
1.本实施办法引才政策的有效期到2025年12月31日,政策受理兑现时间到2026年12月31日。
2.本实施办法中的涉及的企业主管部门为乍浦镇、港区发改经信商务局、招商局、综保区管理局,联审部门为区办公室、港区财政分局。
3.2019年及以前在嘉兴(含所辖县<市、区>)已缴纳过社保的人员不纳入本实施办法的生活补贴、购房补贴范围(连续就读期间缴纳社保的除外)。
4.自主创业类人才还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人才收到补贴后,应自行按规定纳税。个人或企业弄虚作假骗取奖补资金的,须退回已享受的奖补资金,并取消所有人才政策申报资格,纳入信用黑名单;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5.本办法由港区人力社保局、财政分局负责解释,与港区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附件:1.嘉兴港区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2.嘉兴港区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3.嘉兴港区企业专技人才职称奖励申请表
4.嘉兴港区企业猎头补贴申请表
5.嘉兴港区高校职校人才合作站补贴申请表
6.嘉兴港区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助申请表
7.嘉兴港区在站博士后科研生活补助申请表
8.嘉兴港区博士后出站生活补贴申请表
9.嘉兴港区创业奖励和配套奖励申请表
10.嘉兴港区大学生创业园建园补助申请表
附件1
嘉兴港区企业人才生活补贴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近期证件照
| |||
学历 | 学位 | ||||
毕业院校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编号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所在地 | |||||
补贴标准 | |||||
个人财务项 | 户名全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诚信承诺 |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此笔奖金所涉及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自行申报。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2
嘉兴港区企业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姓名 | 学历 | 学位 | 近期证件照
| |||||
性别 | 毕业院校 | 毕业时间 | ||||||
证照类型 | 证件号 | |||||||
婚姻状况 | 联系电话 | |||||||
工作单位 | 单位所在地 | |||||||
证书编号 | 不动产证时间 | |||||||
配偶姓名 | 工作单位 | |||||||
证照类型 | 证件号 | |||||||
子女姓名 | ||||||||
证照类型 | 证件号 | |||||||
房产地址 | 购房面积及金额 | |||||||
申请情况 | 第 次申请,本次申请补助金额 : 万元;已享受补助金额: 万元 | |||||||
个人财务项 | 户名全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诚信承诺 | 该房产 5 年内不上市交易,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 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此笔奖金所涉及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自行申报。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3
嘉兴港区企业专技人才职称奖励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近期证件照
| |||
学历 | 学位 | ||||
毕业院校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编号 | ||||
工作单位 | |||||
单位所在地 | |||||
奖励标准 | |||||
职称名称 | |||||
取得时间 | |||||
个人财务项 | 户名全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诚信承诺 |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此笔奖金所涉及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自行申报。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4
嘉兴港区企业猎头补贴申请表
企业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引进人才数量 | ||
填表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补助金额 | ¥: 大写: | ||
收款单位名称 |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
企业意见 | 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 ||
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不符合)补助相关条件。 |
附件5
嘉兴港区高校职校人才合作站补贴申请表
人才合作站名称 | |||
学校名称 | 授予时间 | ||
校方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补助金额 | ¥: 大写: | ||
收款单位名称 |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
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意见 | 经审核,该单位(□符合□不符合)补助相关条件。 |
附件6
嘉兴港区博士后工作站建站补助申请表
建站单位 | ||||||
建站单位经办人 | 经办人 | 手机号 | ||||
博士后研究课题 | ||||||
工作站导师姓名 | 工作站导师职称 | |||||
工作站导师工作单位 | ||||||
流动站导师姓名 | 流动站导师职称 | |||||
流动站导师工作单位 | ||||||
建站单位账户名称 | 建站单位开户银行 | |||||
建站单位银行账号 | 申请补助金额类别 | |||||
博士简历 | ||||||
诚信承诺 |
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7
嘉兴港区在站博士后科研生活补助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近期证件照
| ||||
民族 | 专业方向 | |||||
出生日期 | 博士后进站编号 | |||||
进站单位 | 进站单位所在地 | |||||
设站单位经办人 | 经办人 | 手机号 | ||||
博士后研究课题 | ||||||
工作站导师姓名 | 工作站导师职称 | |||||
工作站导师工作单位 | ||||||
流动站导师姓名 | 流动站导师职称 | |||||
流动站导师工作单位 | ||||||
博士后工作站所在 单位账户名称 | 博士后工作站所在单位 开户银行 | |||||
博士后工作站所在 单位银行账号 | 申请补助金额类别 | |||||
博士简历 | ||||||
诚信承诺 | 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8
嘉兴港区博士后出站生活补贴申请表
姓名 | 性别 | 近期证件照
| |||
民族 | 专业方向 | ||||
出生日期 | 博士后编号 | ||||
现留(来)港区工作单位 | |||||
合同时间段 | |||||
申请金额 | |||||
起始工作时间 | 社保起始时间 | ||||
原博士后工作站所在单位名称 | |||||
原博士后工作站所在单位联系人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手机号 | |||
个人财务项 | 户名全称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个人简历 | |||||
诚信承诺 |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此笔奖金所涉及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由本人自行申报。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 ||||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
附件9
嘉兴港区创业奖励和配套奖励申请表
项目名称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经营地址 | |||
获奖等级 | □市级大学生创业大赛 □省级及以上创业大赛 | ||
落户时间 | 行业类型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补助金额 | ¥: 大写: | ||
收款单位名称 |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
企业意见 | 本企业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 ||
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意见 | 经审核,该企业(□符合□不符合)补助相关条件。 负责人: 审核人: 经办人: |
附件10
嘉兴港区大学生创业园建园补助申请表
基地名称 | |||
地址 | |||
基地等级 | □市级 □省级 □国家级 | ||
认定时间 | 扶持大学生 |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
申请补助总额 | 申请拨付年度 | ||
本次申请补助金额 | ¥: 大写: | ||
收款单位名称 |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
单位意见 |
本单位所提供的申请资料真实有效,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按规定退回补助。 | ||
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 意见 | 经审核,该单位(□符合□不符合)补助相关条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