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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2285/2019-00001 文号: 嘉港区工委办〔2019〕68号
发布机构: 嘉兴港区 发文日期: 2019-12-27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有效
嘉兴港区进一步吸引各类人才的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21-07-19 16:49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乍浦镇,港区各部门、单位:

《嘉兴港区进一步吸引各类人才的实施办法》经港区党工委、管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嘉兴市委嘉兴港区开发建设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嘉 兴 港 区 开 发 建 设 管 理 委 员 会 办 公 室

2019年12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兴港区进一步吸引各类人才的实施办法

为进一步吸引各类人才来嘉兴港区创业创新,根据《中共嘉兴市委办公室 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更高质量建设人才生态最优市的若干意见》(嘉委办发〔2019〕28号)、《关于印发〈关于深化推进“创新嘉兴·精英引领计划”的实施办法〉的通知》(嘉委人才〔2019〕1号)、《关于印发〈关于实施硕博倍增计划的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嘉人社〔2018〕102号)和《嘉兴市本级硕博倍增计划实施细则》(嘉人社〔2019〕76号)文件精神,结合港区实际,制订本实施办法。

一、硕博人才挂职(兼职)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

对来港区挂职(兼职)的市外高校及科研院所硕博人才(含在高校就读研究生阶段满一年的在校生),在企业工作期间由用人单位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补助的,给予企业50%的补助(博士最高8万元/年、硕士最高4万元/年),补助时间不超过2年。到机关事业单位挂职的,给予博士3000元/月、硕士2000元/月的补贴。挂职(兼职)时间一般不少于2个月。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1.申请受理。硕博人才挂职(兼职)达成意向并向港区人社部门备案后,用人单位可到港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硕博人才挂职(兼职)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

(2)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挂职(兼职)协议书(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企业提供生活补助和科研经费补助的银行账单等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拨付。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审定后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三)办理周期

硕博人才挂职(兼职)结束后,动态受理补贴申请。

二、企业硕博人才聘用补贴、工资外津贴

(一)对象和标准

对从市外来港区企业工作或创业的硕博人才,给予一次性聘用补贴(博士2万元/人、硕士1万元/人)和3年内工资外津贴(博士1000元/月、硕士600元/月)。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1.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到港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硕博人才聘用补贴申请表》(见附件2);

(2)《硕博人才工资外津贴申请表》(见附件3);

(3)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4)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的)或企业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原件及复印件;

(5)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在港区缴纳社保记录单原件。

2.审核拨付。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审定后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工资外津贴按年度申请,每次按上一年度硕博人才在港区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具体为: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申请12个月补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可申请6个月补贴。硕博人才3年内停止在港区缴纳社保的,不再发放工资外津贴。

(三)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聘用补贴和上一年度工资外津贴申请。

三、企业外出招聘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

对企业自费参加由嘉兴市或港区组织、人社部门组织的外出招揽硕博人才活动的,由港区财政给予招聘补助:江浙沪地区(嘉兴市外)500元/次,华东地区(除江浙沪外)1000元/次,国内其他地区(不含港澳台)2000元/次,国外和港澳台地区按实际支出给予50%补贴(最高3万元/次)。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1.申请受理。外出招聘企业向港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企业外出招聘补贴申请表》(见附件4)。

2.审核拨付。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三)办理周期

活动期间,集中受理招聘补贴申请。

四、硕博人才参加人才交流活动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

对港区组织、人社部门邀请来港区参加大型人才交流活动的硕博人才,根据人才出发地给予补贴:江浙沪地区(嘉兴市外)500元/人,华东地区(除江浙沪外)1000元/人,国内其他地区(不含港澳台)2000元/人,亚洲其他国家地区(含港澳台)3500元/人,亚洲以外国家地区5000元/人。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1.申请受理。申请人向港区人力社保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1)《硕博人才参加人才交流活动补贴申请表》(见附件5);

(2)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由其工作单位盖章的包含学历学位信息的证明材料。

2.审核拨付。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三)办理周期

活动期间集中受理补贴申请。

五、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

(一)对象和标准

对2017-2022年在港区企业工作期间取得博士、硕士学历和学位的人员(以学历学位证书时间为准),财政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的奖励。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1.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到港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申请表》(见附件6);

(2)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合同(在企业工作的)或企业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港区缴纳社保记录单原件。

2.审核拨付。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审定后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三)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攻读硕博奖励申请。

六、硕博人才赴国(境)外参加活动经费资助

(一)对象和标准

40周岁以下博士和35周岁以下硕士参加由嘉兴市统一组织或港区组织的赴国(境)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等开展培训和学术交流等活动,财政给予人才所在企业50%的经费资助(最高3万元/人)。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1.申请受理。硕博人才所在企业向港区人力社保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赴国(境)外参加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见附件7);

(2)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港区缴纳社保记录单原件。

2.审核拨付。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事业单位按原渠道列支。

(三)办理周期

赴外活动结束后,集中受理经费资助申请。

七、硕博人才、“双一流”大学生购房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

博士、硕士、“双一流”高校的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港区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分别按照35万元、15万元、10万元的标准给予购房补贴。在首次申请购房补贴5年内,该房产不得上市交易。购房补贴一般分两次申请,首次申请金额为应补金额的50%,第二次申请需在首次申请1年后且在港区工作满3年;首次申请时如已在港区工作满3年的,可直接申请全额补贴。领取购房补贴时,要扣除已享受的租房补贴(含人才公寓优惠部分)。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1.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到港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硕博人才、“双一流”大学生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8);

(2)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港区缴纳社保记录单原件;

(6)申请人名下的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2.审核拨付。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审定后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三)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购房补贴申请。

八、硕博人才、“双一流”大学生租房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

硕博人才、“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嘉兴港区范围内无商品房的(或未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可申请在港区租房的补贴。博士2500元/月,补贴时间不超过10年;硕士1000元/月,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800元/月,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已申请购房补贴的,不能再申请租房补贴。租房补贴与人才公寓优惠部分不能叠加享受。

(二)申请程序及材料

1.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到港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硕博、“双一流”大学生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见附件9);

(2)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港区缴纳社保记录单原件。

2.审核拨付。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审定后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租房补贴按年度申请,每次按照上一年度硕博、“双一流”大学生人才在港区实际缴纳社保的时间确定,具体为:缴纳社保满12个月的可申请12个月补贴,满6个月不满12个月的可申请6个月补贴。硕士及以下学历3年内、博士10年内停止在港区缴纳社保的,不再发放租房补贴。

(三)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上年度租房补贴申请。

九、海归博士安家补贴

(一)对象和标准

对海归博士(在海外高校取得博士学历学位,含港澳台地区)给予6万元的安家补贴。

(二)申请程序和材料

1.申请受理。申请人可到港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海归博士安家补贴申请表》(见附件10);

(2)身份证(外籍人士提供护照)原件及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企业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原件及复印件;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在港区缴纳社保记录单原件。

2.审核拨付。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审定后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三)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安家补贴申请。

十、鼓励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

支持企业以冠名班、订单班等校企合作形式委托高校定向培养技术技能型大学生,根据招聘定向培养并签订3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满1年的高校毕业生人数,按照实际支付高校人均培训费用60%的标准给予企业补助,每人最高不超过6000元。

(一)申请程序和材料

1.申请受理。相关企业可到港区人力社保局进行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企业与高校开展校企合作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2)劳动(聘用)合同、企业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在港区缴纳社保记录单原件。

2.审核拨付。港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提交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审定后由人才专项资金列支。

(二)办理周期

动态受理。

十一、硕博人才子女入学

参照《嘉兴港区引进人才子女就学办法(试行)》(嘉港区社〔2019〕25号)有关规定执行。

十二、附则

1.对象范围: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港区工作,与嘉兴港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具有上述条款要求的学历及学位的人才(公务员和参公人员除外)。具体以社保缴纳记录为准,即2016年12月及以前已在嘉兴(含所辖县市区)缴纳过社保的人员不能申请聘用补贴、工资外津贴、购房补贴、租房补贴和安家补贴,但符合条件的可以申请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

2.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港区工作,与嘉兴港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自主创业且正常经营6个月以上,但不在本辖区缴纳社保的博士,试行预登记及事后补助制度,即签订合同后进行申报登记,在嘉兴港区连续工作满36个月后可申请购房补贴(以工资单和纳税记录代替缴纳社保)。

3.政策执行时间范围:2017-2022年新引进硕博人才、“双一流”大学生人才;政策受理(兑现)时间范围:2019 -2025年。

4.商品房:地点在嘉兴港区范围内,用途为住宅。硕博人才、“双一流”大学生人才可用本人名下商品房申请购房补贴,每位人才最多享受一次购房补贴。补贴金额不超过购房总额。

5.企业:包括所有在嘉兴港区的企业,新兴产业研究院等事业法人以及在嘉兴港区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等,参照企业执行。

6.人才收到补贴后,应自行按规定纳税。

7.2017年1月1日后初次来嘉兴港区工作的本科及以下学历人才,在来嘉兴港区工作后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不能享受除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以外的购房、租房、安家、聘用补贴和工资外津贴等政策。

8.涉及海外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由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9.教育系统和卫生系统硕博人才、“双一流”大学生人才政策兑现由嘉兴港区社发局负责,不纳入本办法。

10.“双一流”高校以教育部、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公布的世界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及建设学科名单为准。世界一流大学(近3年QS世界大学排名前200)本科毕业生,参照“双一流”高校本科毕业生标准执行。

11.本实施细则可根据人才发展形势变化动态调整。本实施细则由嘉兴港区人力社保局、嘉兴港区财政分局负责解释,与嘉兴市、港区现有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

附件:1. 嘉兴港区硕博人才挂职(兼职)补贴申请表

2. 嘉兴港区企业硕博人才聘用补贴申请表

3. 嘉兴港区企业硕博人才工资外津贴申请表

4. 嘉兴港区企业外出招聘补助申请表

5. 嘉兴港区硕博人才参加人才交流活动补贴申请表

6. 嘉兴港区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申请表

7. 嘉兴港区硕博人才赴国(境)外参加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

8. 嘉兴港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9. 嘉兴港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10.嘉兴港区海归博士安家补贴申请表


附件1

嘉兴港区硕博人才挂职(兼职)补贴申请表

姓名


联系电话



学历


学位


身份证号


毕业院校


挂职时间

原工作单位


挂职单位


挂职单位类别

⊙机关单位     ⊙事业单位     ⊙企业

财政补贴

(大写)                             【¥:     】

个人财务事项

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工作单位财务事项

单位户名全称


单位开户银行


单位银行账户


诚信承诺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责任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局、联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2

嘉兴港区企业硕博人才聘用补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聘用时间


缴纳社保

学习工作简历(从大学填起)













补贴标准

□博士2万元         □硕士1万元  

个人财务事项

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工作单位财务事项

单位户名全称


单位开户银行


单位银行账户


诚信承诺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局、联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3

嘉兴港区企业硕博人才工资外津贴申请表

姓名


性别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缴纳社保

补贴标准

□博士1000元/月       □硕士600元/月

补贴时间

□12个月             □6个月

补贴金额

(大写)                             【¥:     】

第      次申请,本次申请补助金额 :     万元;已享受补助金额:     万元

个人财务事项

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工作单位财务事项

单位户名全称


单位开户银行


单位银行账户


诚信承诺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局、联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4

嘉兴港区企业外出招聘补助申请表

申报单位:                                                         申报日期:  年  月  日

单位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外出招聘

目的地


外出招聘时间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申请补助金额

(大写)                  【¥:     】

申请事项

及理由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港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审核意见

经审核,同意           申请外出招聘补助资金总计:(大写)             元整【¥:        】

盖章

审批人:                                经办人:           年   月   日

注:附外出招聘活动相关文件依据及票据。


附件5

嘉兴港区硕博人才参加人才交流活动补贴申请表

人员信息

交通信息

单位名称


交通工具:

姓名


参与日期


职务


联系方式


地址


邀请单位:


补贴金额

(大写)                             【¥:       】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卡号




开户行




每个申请主体仅可申报一次补贴。申请表填写信息需与提交材料一致。

诚信承诺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局、联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6

嘉兴港区企业在职人员攻读硕博奖励申请表

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攻读学历


证书时间


攻读学位


证书时间


缴纳社保

补贴标准

□博士5万元       □硕士3万元

财政补贴

(大写)                             【¥:     】

个人财务事项

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工作单位财务事项

单位户名全称


单位开户银行


单位银行账户


诚信承诺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局、联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7

嘉兴港区硕博人才赴国(境)外参加活动经费资助申请表

人员信息

交通信息

单位名称


交通工具:

姓名


参与日期


职务


联系方式


地址


组织单位:


补贴金额

(大写)                             【¥:     】

账户信息

账户名称




卡号




开户行




每个申请主体仅可申报一次补贴。申请表填写信息需与提交材料一致。

诚信承诺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局、联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8

嘉兴港区人才购房补贴申请表

姓名


学历


学位



引进时间


不动产证日期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缴纳社保

身份证号


购房面积及金额

平方米                 (大写)

【¥:         】;

房产地址


第      次申请,本次申请补助金额 :(大写)                             【¥:         】;

已享受补助金额:   (大写)                            【¥:         】

个人财务事项

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工作单位财务事项

单位户名全称


单位开户银行


单位银行账户


诚信承诺

本人承诺该房产5年内不上市交易,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局、联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9

嘉兴港区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姓名


学历


学位



引进时间


联系电话


婚姻状况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缴纳社保

补贴标准

□博士2500/月     □硕士1000元/月     □“双一流”大学生800元/月

补贴时间

□12个月             □6个月

第      次申请,本次申请补助金额 :(大写)                             【¥:         】;

已享受补助金额:    (大写)                            【¥:         】

个人财务事项

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工作单位财务事项

单位户名全称


单位开户银行


单位银行账户


诚信承诺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局、联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附件10

嘉兴港区海归博士安家补贴申请表

姓名


学历


学位



毕业院校


所学专业


引进时间

国家

所在地


婚姻状况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工作单位


缴纳社保

配偶姓名


工作单位


身份证号


补贴金额

(大写) 陆万元整                【¥:60000元 】

个人财务事项

户名全称


开户银行


银行账户


工作单位财务事项

单位户名全称


单位开户银行


单位银行账户


诚信承诺

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如存在虚假情况,本人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

是否同意:                      本人签名:                   年     月     日

用人单位审核意见

经单位审核,以上信息真实、准确。(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名:       年     月     日

人力社保局、联审部门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关于印发《嘉兴港区进一步吸引各类人才的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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