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进消费维权社会共治,强化社会舆论监督,引导经营者加强自律,提高消费者满意度,提振全社会消费信心,根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市场监管总局20号令),现对嘉兴港区2022年第三季度消费投诉信息进行公示:
一、消费投诉基本情况
2022年第三季度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共受理各类消费投诉39件,包括商品消费投诉34件,服务消费投诉5件,共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0.1008万元。
表1:2021年第三季度、2022年第三季度受理消费投诉基本情况同期对比
类 别 | 受理投诉(件) | 商品投诉(件) | 服务投诉(件) | 挽损额 (万元) |
2021年第三季度 | 205 | 163 | 42 | 52.75 |
2022年第三季度 | 39 | 34 | 5 | 0.1008 |
与去年同期对比 | -80.98% | -79.14% | 88.10% | -99.81% |
二、商品类消费投诉
商品类投诉34件,占第三季度投诉总量的87.18%,为消费者挽回损失0.1008万元。去年由于受群体性房屋投诉影响,今年此类投诉量大幅回落,减少70件。
表2:2022年第三季度受理商品类消费投诉统计表
投诉类别 | 数量 |
服装、鞋帽 | 12 |
一般食品 | 9 |
计算机产品 | 3 |
卫生用品 | 2 |
宠物及宠物用品 | 2 |
其他商品 | 2 |
家居用品 | 1 |
家用电器 | 1 |
房屋 | 1 |
交通工具 | 1 |
合计 | 34 |
三、服务类消费投诉
服务类投诉5件,占投诉总量的12.82%。
表3:2022年第三季度受理服务类消费投诉统计表
投诉类别 | 数量 |
餐饮和住宿服务 | 1 |
电信服务 | 1 |
互联网服务 | 1 |
美容、美发、洗浴服务 | 1 |
交通运输服务 | 1 |
合计 | 5 |
四、2022年第三季度消费投诉典型案例
空调年年修,年年坏 消费者苦不堪言
【案情简介】 港区市民高先生于2016年4月28日在乍浦镇某电器商城购买一台空调,金额为5999元,自称保修6年(实际为5年:保修3年+花费270元购买2年延保),购买的第一年就经常损坏,至今已经维修很多次。2022年7月5日使用发现又坏了,再次反映给售后,维修师傅到达后告知已经过保了,本次维修需要自费。7月13日售后将其空调外机拆除维修,7月28日开了十几分钟又坏了,故其向港区市场监管局寻求帮助,希望协调商家为其彻底维修好或者更换空调。
【处理过程及结果】经核实,现该店已转让,但现在的商家负责人也愿意帮助消费者处置,但是已经过了保修期,很难再次免费维修。消保工作人员听取消费者意见,高先生反映该空调自购买后就经常坏,几乎年年都要修,夏天本来就没几个月,这空调就几乎没怎么利用到。工作人员与商家沟通后,商家向总部提出申请,最后同意让利换机,商家回复当时空调搞活动,实际高先生花费4530元,高先生承担折旧费2000元,商家回收旧机并一次性补偿高先生2530元。对此消费者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在本案中,消费者虽多次维修,但未实际解决问题,后续售后人员也承认空调主板问题始终存在,导致空调始终无法正常长期使用,根据《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一条 在三包有效期内,修理两次,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凭修理者提供的修理记录和证明,由销售者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或者按本规定第十三条的规定退货,然后依法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或者按购销合同办理。好在销售承接方比较负责,愿意帮助消费者处理,不然过了保修期限,再行提出多次维修无果就为时已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