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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兴港区“3·15”云发布
发布日期:2022-03-23 16:29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突如其来的疫情来势汹汹

港区一日内迅速静了下来

上下一心,共克时艰

相信这波疫情不过是一次“倒春寒”

春天必将到来

特殊时期

今年的“3·15”我们“云”上过

一、先进表彰

近日,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彰了一批在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嘉兴港区一家单位和一名个人分别被评为2021年度嘉兴市先进消费维权联络站和消费纠纷先进调解员,以表彰他们为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畅通维权渠道,优化消费环境做出的积极贡献。

2021年度嘉兴市先进消费维权联络站:中国电信嘉兴港区营业厅

2021年度嘉兴市消费纠纷先进调解员:刘梅(中国联通乍浦营业厅)

二、消费维权

2021年,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港区分会紧紧围绕中消协“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数字化改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港区全年共受理处置消费投诉599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金额123.02万元,与2020年相比,消费投诉总量增加498件,同比增长493%。在消费维权方面我们有这些变化:

1.立足新格局,畅通消费投诉。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除直接拨打12345市长热线外,还可以登录全国12315网站进行在线登记投诉,此外也可通过设立在市场、社区、公用企业等内的“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寻求帮助,目前港区已设立“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20个,实现维权关口前移,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维权,打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

南大街社区消费维权站

2.聚焦反浪费,开展消费教育。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消保委关于开展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活动的要求,港区因地制宜开展了一系列消费教育活动:3月31日,举行了“制止餐饮浪费,倡导文明新风”主题活动,发布“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8月5日,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推进反对餐饮浪费工作;9月1日,来到消费教育基地--杭师大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我做起”作为开学第一课进行宣讲。

开学第一课

3.拓展新渠道,推进在线调解。依托“放心消费在浙江”微信小程序和已建成的8家ODR企业以及浙江省消费维权在线调解室,让消费者购买过程更放心,售后处置更舒心。如消费者在港区已建成的407家放心消费单位消费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放心消费在浙江”小程序在线提交消费投诉,商户后台予以快速处置,实现纠纷不出店就得到解决,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消费体验感和满意度。

放心消费微信小程序

三、放心消费

消费关乎民生,放心彰显和谐,2021年港区全力推进放心消费工作,鼓励和倡导经营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放心消费高质量创建发展,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经过培育创建,目前已累计建成放心消费单位407家(包含无理由退货单位172家、放心工厂10家、放心消费乡村1个),其中10家被评为2021年度嘉兴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021年度嘉兴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嘉兴市港区香味客大饭堂

嘉兴市乍浦镇巴渝捞汤麻辣烫店

嘉兴市港区乐果丁豆私房烘焙坊

嘉兴市港区好乐家超市有限公司

嘉兴市港区欧德富超市

嘉兴市六通电器有限公司

嘉兴港区光之明眼镜商行

嘉兴市港区酿酒厂

浙江中顺纸业有限公司

浙江长红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雅山东路店

1. 量质并举,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今年放心消费建设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动态淘汰、滚动推进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提升创建质量。3月,对辖区内2017-2020年培育的放心消费单位展开“地毯式”复核排查,以确保数据更精准、创建更有效、推进更有抓手;5月,启动新一轮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工作,动员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活动;11月,对历年和当年新入库的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对象进行年度“后评价”。

放心消费单位现场检查

2.金融赋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放心消费创建是市场监管系统综合监管效能的体现,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同参与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机制。今年,港区分局会同农商银行在2020年建立战略合作的基础上,组建港区放心消费协管员队伍,通过金融赋能给予放心消费创建商户更实在的金融支持,将放心消费创建打造成消费者、经营者、监管端和金融机构四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放心消费在港区”升级版

3.社会监督,放不放心消费者说了算。通过消费维权义工暗访消费体察,按照“放不放心消费者说了算”的体验原则,提交《嘉兴港区2021年度“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在浙江”第三方体验评价报告》。同时,组织消费义工参与“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全程通过媒体进行视频直播,使得社会各界对于食品安全状况有更直观深入的了解,增进公众的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放心消费满意度的同时,也有助于形成“公众参与、部门联动、公开执法”的食安社会共治新局面,此信息被《中国食品报》采用并发布。

《中国食品报》发布内容

四、2021年典型案例发布

随着多领域消费形态不断涌现,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的问题,港区调处的“购买黄金饰品,明辨计价单位”案例入选2021年嘉兴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购买黄金饰品,明辨计价单位。消费者欧女士在某黄金专柜通过以旧换新买了两只手镯、一条项链和项链坠,自己提供了46克黄金(金店按照520元/克回收的,总共价值为24000元左右),现在发现换的黄金首饰只有26克,首饰折价为900元/克,欧女士认为商家存在欺骗行为,要求退货,向港区消保委投诉。经调查了解,该起消费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是“计件黄金”(一口价黄金、工艺金、3D硬金等产品)与“计重黄金”(按克计价商品)理解争议。商家表示黄金销售的方式,有按克销售的,也有按件销售的,最终双方互相退让,商家以16000元一次性回收所有产品。

五、2022年工作计划

今年,港区将紧紧围绕中消协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主线,主动担当作为,维护消费公平,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作出消保贡献。

1.顺应“数字化”改革大潮。配合推进消保委维权规范化、数字化转型,利用省局新开发的“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等数字化工具手段,进行在线视频调解和投诉处置,打通消费者、经营者和监管者的数据流,实现消费投诉线上直通、消费纠纷在线化解。

2.建设“云社区”创新生态。积极推动放心消费建设提质扩面工作,打造放心消费在我“嘉”云社区常态运行机制,积极拓展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创建路径,制定完善活动规则,细化管理职责,打造具有“自我维持、自我调节、自我修复”的放心消费微生态。

3.推进“大声说”宣传活动。多元化运用宣传载体对放心消费商户开展宣传活动,鼓励放心消费商户积极参与“大声说”宣传活动,“大声说”出放心消费“港区声音”,将商户承诺落到实处,促进消费公平。围绕“反对餐饮浪费”、放心消费、绿色消费等主题,开展各项主题宣教活动。

4.深化“维权站”质量建设。积极建立维权信息共享、维权难点会商、维权成果发布等机制,聚合系统内外力量,综合运用消费调查、消费体察、维权约谈等履职手段,定期向社会公众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关注度,不断夯实消费维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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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嘉兴港区“3·15”云发布

发布日期: 2022-03-23 16:29:54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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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如其来的疫情来势汹汹

港区一日内迅速静了下来

上下一心,共克时艰

相信这波疫情不过是一次“倒春寒”

春天必将到来

特殊时期

今年的“3·15”我们“云”上过

一、先进表彰

近日,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表彰了一批在2021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组织和个人,嘉兴港区一家单位和一名个人分别被评为2021年度嘉兴市先进消费维权联络站和消费纠纷先进调解员,以表彰他们为推动消费维权工作,畅通维权渠道,优化消费环境做出的积极贡献。

2021年度嘉兴市先进消费维权联络站:中国电信嘉兴港区营业厅

2021年度嘉兴市消费纠纷先进调解员:刘梅(中国联通乍浦营业厅)

二、消费维权

2021年,嘉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港区分局、嘉兴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港区分会紧紧围绕中消协“守护安全、畅通消费”年主题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不断完善各项工作机制,协同推进数字化改革,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明显进步:港区全年共受理处置消费投诉599件,为消费者挽回损失金额123.02万元,与2020年相比,消费投诉总量增加498件,同比增长493%。在消费维权方面我们有这些变化:

1.立足新格局,畅通消费投诉。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除直接拨打12345市长热线外,还可以登录全国12315网站进行在线登记投诉,此外也可通过设立在市场、社区、公用企业等内的“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寻求帮助,目前港区已设立“消费维权服务(联络)站”20个,实现维权关口前移,方便消费者就近投诉维权,打造消费维权社会共治新格局。

南大街社区消费维权站

2.聚焦反浪费,开展消费教育。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动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市消保委关于开展餐饮行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主题活动的要求,港区因地制宜开展了一系列消费教育活动:3月31日,举行了“制止餐饮浪费,倡导文明新风”主题活动,发布“文明餐桌行动”倡议书;8月5日,召开现场推进会,全面推进反对餐饮浪费工作;9月1日,来到消费教育基地--杭师大附属乍浦实验学校,将“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从我做起”作为开学第一课进行宣讲。

开学第一课

3.拓展新渠道,推进在线调解。依托“放心消费在浙江”微信小程序和已建成的8家ODR企业以及浙江省消费维权在线调解室,让消费者购买过程更放心,售后处置更舒心。如消费者在港区已建成的407家放心消费单位消费发生纠纷,可以通过“放心消费在浙江”小程序在线提交消费投诉,商户后台予以快速处置,实现纠纷不出店就得到解决,从一定程度上提升了消费体验感和满意度。

放心消费微信小程序

三、放心消费

消费关乎民生,放心彰显和谐,2021年港区全力推进放心消费工作,鼓励和倡导经营者自觉履行社会责任,推动放心消费高质量创建发展,积极营造放心消费社会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经过培育创建,目前已累计建成放心消费单位407家(包含无理由退货单位172家、放心工厂10家、放心消费乡村1个),其中10家被评为2021年度嘉兴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2021年度嘉兴市“放心消费示范单位”

嘉兴市港区香味客大饭堂

嘉兴市乍浦镇巴渝捞汤麻辣烫店

嘉兴市港区乐果丁豆私房烘焙坊

嘉兴市港区好乐家超市有限公司

嘉兴市港区欧德富超市

嘉兴市六通电器有限公司

嘉兴港区光之明眼镜商行

嘉兴市港区酿酒厂

浙江中顺纸业有限公司

浙江长红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雅山东路店

1. 量质并举,稳步推进创建工作。今年放心消费建设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管理、动态淘汰、滚动推进的要求,进一步夯实创建基础,提升创建质量。3月,对辖区内2017-2020年培育的放心消费单位展开“地毯式”复核排查,以确保数据更精准、创建更有效、推进更有抓手;5月,启动新一轮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工作,动员经营者积极参与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活动;11月,对历年和当年新入库的放心消费单位培育对象进行年度“后评价”。

放心消费单位现场检查

2.金融赋能,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放心消费创建是市场监管系统综合监管效能的体现,建立健全相关部门协同参与放心消费建设工作机制。今年,港区分局会同农商银行在2020年建立战略合作的基础上,组建港区放心消费协管员队伍,通过金融赋能给予放心消费创建商户更实在的金融支持,将放心消费创建打造成消费者、经营者、监管端和金融机构四方共赢的良好局面。

“放心消费在港区”升级版

3.社会监督,放不放心消费者说了算。通过消费维权义工暗访消费体察,按照“放不放心消费者说了算”的体验原则,提交《嘉兴港区2021年度“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消费在浙江”第三方体验评价报告》。同时,组织消费义工参与“餐饮安全你我同查”活动,全程通过媒体进行视频直播,使得社会各界对于食品安全状况有更直观深入的了解,增进公众的食品安全获得感和放心消费满意度的同时,也有助于形成“公众参与、部门联动、公开执法”的食安社会共治新局面,此信息被《中国食品报》采用并发布。

《中国食品报》发布内容

四、2021年典型案例发布

随着多领域消费形态不断涌现,在为消费者提供更多选择的同时,也引发了一些新的消费领域的问题,港区调处的“购买黄金饰品,明辨计价单位”案例入选2021年嘉兴市消费维权十大典型案例。

【消费维权典型案例】购买黄金饰品,明辨计价单位。消费者欧女士在某黄金专柜通过以旧换新买了两只手镯、一条项链和项链坠,自己提供了46克黄金(金店按照520元/克回收的,总共价值为24000元左右),现在发现换的黄金首饰只有26克,首饰折价为900元/克,欧女士认为商家存在欺骗行为,要求退货,向港区消保委投诉。经调查了解,该起消费纠纷发生的原因主要是“计件黄金”(一口价黄金、工艺金、3D硬金等产品)与“计重黄金”(按克计价商品)理解争议。商家表示黄金销售的方式,有按克销售的,也有按件销售的,最终双方互相退让,商家以16000元一次性回收所有产品。

五、2022年工作计划

今年,港区将紧紧围绕中消协消费维权年主题“共促消费公平”主线,主动担当作为,维护消费公平,为扎实推动共同富裕取得实质性进展作出消保贡献。

1.顺应“数字化”改革大潮。配合推进消保委维权规范化、数字化转型,利用省局新开发的“浙江消保在线”、“消费宝”等数字化工具手段,进行在线视频调解和投诉处置,打通消费者、经营者和监管者的数据流,实现消费投诉线上直通、消费纠纷在线化解。

2.建设“云社区”创新生态。积极推动放心消费建设提质扩面工作,打造放心消费在我“嘉”云社区常态运行机制,积极拓展网格化、精细化、常态化创建路径,制定完善活动规则,细化管理职责,打造具有“自我维持、自我调节、自我修复”的放心消费微生态。

3.推进“大声说”宣传活动。多元化运用宣传载体对放心消费商户开展宣传活动,鼓励放心消费商户积极参与“大声说”宣传活动,“大声说”出放心消费“港区声音”,将商户承诺落到实处,促进消费公平。围绕“反对餐饮浪费”、放心消费、绿色消费等主题,开展各项主题宣教活动。

4.深化“维权站”质量建设。积极建立维权信息共享、维权难点会商、维权成果发布等机制,聚合系统内外力量,综合运用消费调查、消费体察、维权约谈等履职手段,定期向社会公众报告消费者权益保护状况,提升消费维权社会关注度,不断夯实消费维权共治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