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浙江国建建设有限公司信用修复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2-04-21 10:26
信息来源:综合执法分局 浏览次数:
浙江国建建设有限公司因违反擅自占用城市道路施工的行为,于2021年04月21日受到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处罚,作为不良信息被认定且记入信用档案。该单位相关法定责任和义务已履行完毕,社会不良影响基本消除,并主动作出信用承诺,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限内向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反映。
公示期限:2022年04月21日至2022年04月29日。
联系电话:0573-85636631
平湖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2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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