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港区结合阶段性风险特点和本行业领域工作实际,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
一是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抓好上级督查检查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隐患第一时间整改,确保“零遗留”。持续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推进2022年度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中的324项年度任务,加强“除险保安”排查整治工作。各专业安全委员会每月定期开展一次安全风险形势研判,强化重点问题隐患攻坚,对重大安全隐患实施专业安委会挂牌督办。
二是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领域整治。建设领域对自建房屋、农村房屋、人员密集和擅自改扩建这四类房屋开展全面排查。道路运输领域以校车、货车、大客车、工程车、危险品运输车、电瓶车等为重点,深化非法改装、非法运输等问题治理,大力整治农村村险要点段、平交路口和农村面包车超员载人等。工贸领域深化开展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高危仓库储罐等整治工作,确保运行安全。危化领域推动化工园区“五个一体化”和降风险措施为重点的安全整治提升。健全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动态监测预警常态化机制。消防领域深入排查村(居)民自建房,以“租赁企业消防安全整治提升”和“7大领域工业企业防范火灾爆炸事故整治”两大行动为主抓手,全面排查治理消防隐患,深度清理违章搭建。城市运行领域全面深化城镇燃气安全监管,推进餐饮场所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安装工作,严厉打击无证经营燃气、跨区域经营等行为。
三是全面做好防汛减灾各项工作。紧盯严防强降雨强对流天气,针对近期强对流天气多发频发的不利形势,切实加强与气象、水利等部门会商研判,及时发布预警提示和工作提醒,确保各项防范应对措施及时全面落到实处。深查彻改防汛防台风险隐患,进一步聚焦防汛防台“八张风险清单”,围绕监测预报预警、重点领域整治整改、指挥体系建设、防汛防台预案编制、应急保障等方面组织开展再检查再排查再整改。
四是持续保持监管执法高压态势。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面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15条硬措施”和省“25条实施意见”,不断深化安全生产“雷霆”执法年活动,有力提高执法效能与震慑效果。深入推动普法工作走深走实,督促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和从业人员深刻吸取典型案例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切实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