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案情】
2023年8月1日,嘉兴港区消防救援大队对由浙江金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管理的嘉兴市港区四海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单位办公楼一层西侧安全出口、一层西侧疏散楼梯、二层西侧疏散楼梯、三层中间楼梯、四层西侧安全出口、四层疏散楼梯以及西侧仓库共计11处疏散指示标志损坏,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一层东侧安全出口前堆放杂物,一层西侧疏散楼梯堆放杂物,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填写了《消防监督检查记录》(编号:〔2023〕第000673号)、并制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嘉港消限字〔2023〕第000162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嘉港消限字〔2023〕第000163号)。
【违法事实】
浙江金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消防安全标志未保持完好有效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
【行政处罚情况】
嘉兴港区消防救援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并结合《浙江省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一)》第三项、第七项的规定,责令该单位浙江金宇物流股份有限公司限期改正,并处罚款合计人民币贰万元整的行政处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