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信息公开 > 公告公示
2023年下半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资格审查、面试等有关事项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0 15:53 信息来源: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根据《2023年下半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区属国有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规定,现将资格审查、面试考试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复审有关事项

进入面试人员由招聘单位对考生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一)现场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3年11月14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6:00

地点:招聘单位指定地点(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及要求

考生参加资格复审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含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护照(通行证)、临时身份证等)。

2.报考岗位所需要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未取得学历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等。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执(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证件(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请考生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回避关系报告表》(见附件2)于资格复审当天交招聘单位工作人员。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符的,不得参加面试或实操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作放弃。应届毕业生报考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证明文件及其他材料的需在毕业当年取得,在毕业当年9月30日前无法提供的原则上取消录用资格或解约处理。

考生如委托他人参加资格复审,需提供委托书。受委托人需随带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书、考生资格复审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参加资格复审。

入围面试人员在资格复审开始24小时前,确认不参加资格复审的,将按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予以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而产生的空缺,不再递补。

二、面试有关事项

面试定于2023年11月18日在港区举行,面试报到时间、地点等具体内容详见《面试通知书》。

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畅通,便于招聘单位能及时联系考生。

2.1 附件1  各招聘单位资格复审地点和联系方式.docx

2.2 附件2 人员回避关系报告表.xls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11月10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