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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嘉兴港区评标专家聘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14 10:09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关于开展嘉兴港区评标专家聘用工作的

通知

各评标专家申报人员:

根据评标专家相关管理办法,结合港区招投标工作实际需要,决定对港区的评标专家库进行重新梳理,原专家库在新库启用时自动废止。欢迎具有相关专业技术特长的社会各界人士踊跃报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聘用的专家评委为工程建设类,评标专家申报人员应当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热心于社会服务,热心于招标投标事业;

(二)自觉遵守招标投标工作纪律,服从招投标管理机构的管理和监督,廉洁自律、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

(三)熟悉国家、省以及当地政府制定的有关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规范;

(四)工作经验及年限、资格要求:从事工程建设相关领域工作满五年,具有高级职称或取得中级职称满五年。

(五)身体健康,胜任评标工作,年龄在65周岁以下;

(六)没有经济犯罪史和被取消评委资格史。

二、申报评标专家的人员为高级工程师职称的,申报评标专业不得超过2个,中级工程师职称的申报专业不得超过1个。

三、申报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嘉兴港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应聘表》一式二份(见附件1),并附2张一寸免冠照片,回避单位加盖公章;

(二)居民身份证;

(三)毕业证;

(四)职称证;

(五)执业证书或资格证书等反映相关专业知识水平证件(有则提供);

(六)主要业绩按附件1要求填写。

请申报人员自行携带(快递方式)上述材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到乍浦镇滨海会展中心(黄山路500号)404办公室提交核验;申报人经审核合格后聘用,录入到港区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

本次申报时间为2023年10月31日-2023年11月30日。

联系人:郑工0573-85588132

四、其他事宜

(一)评标专家参加招投标交易中心评标活动将根据港区评标专家管理办法获取相应的劳务报酬。

(二)原专家库评标专家需按本通知要求重新报名。

附件1:嘉兴港区建设工程评标专家应聘表.doc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3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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