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3-087号
2023-087号
发布日期:2023-12-07 16:00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浏览次数:
嘉兴市乍浦春燕服饰有限公司因保管不善,将浙(2017)平湖市不动产权第0057271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嘉兴市乍浦春燕服饰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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