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2023-018号
发布日期:2023-03-17 11:05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原自规) 浏览次数:

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因保管不善,将00041843号、平湖国用(2004)第021-00019号(产权人:嘉兴市迪亚乔电动车有限公司)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平湖市乍浦镇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7日

 


关闭
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