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环保信息
关于浙江乍浦实业有限公司排污权转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3-04-21 14:28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浏览次数:

浙江乍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乍浦实业)已购买排污权化学需氧量21.5吨/年(按120mg/L浓度计),有效期为202812月15日,排污权证编号为排污权证嘉兴市(2017)第059号。乍浦实业已关停,完成腾退。现拟将乍浦实业上述排污权中化学需氧量8.958吨/年进行转让。

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318号)、《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21〕16号)和《嘉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嘉政办发〔2014〕112号),我局已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经研究同意乍浦实业转让,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421日至20235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联系人:郑盛荣    联系电话:0573-85581786


关闭
打印
当前位置 : 首页 > 
> 信息公开 > 重点领域 > 环保信息

关于浙江乍浦实业有限公司排污权转让的公示

发布日期: 2023-04-21 14:28:55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浏览次数:

浙江乍浦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乍浦实业)已购买排污权化学需氧量21.5吨/年(按120mg/L浓度计),有效期为202812月15日,排污权证编号为排污权证嘉兴市(2017)第059号。乍浦实业已关停,完成腾退。现拟将乍浦实业上述排污权中化学需氧量8.958吨/年进行转让。

根据《浙江省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管理办法》(浙政办发〔202318号)、《浙江省排污权回购管理暂行办法》(浙环发〔2021〕16号)和《嘉兴市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办法》(嘉政办发〔2014〕112号),我局已对提交材料进行审核,经研究同意乍浦实业转让,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3421日至202356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生态环境行政部门申请复核。

联系人:郑盛荣    联系电话:0573-855817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