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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嘉兴南洋万事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甲基四氢苯酐(新增6万吨)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04-07 10:05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浏览次数:

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

嘉兴南洋万事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甲基四氢苯酐(新增6万吨)扩建项目

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嘉兴市港区乍浦镇市场西路458号,现有厂区及东侧新增用地17亩内

嘉兴南洋万事兴化工有限公司

新建甲类车间(含甲类中间罐组、丙B类中间罐组、液氮储罐)、甲类仓库、丙类仓库一和二、罐组一、罐组二、罐组三、综合楼、消防水池、事故池、导热油锅炉房、RTO装置、三废处理区、泵棚、鹤管等;项目建成后年产产品甲基四氢苯酐9万吨、多聚酸酐(原高聚树脂)5773吨、回收间戊二烯(工业碳五)36812吨。

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1.废气: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作,提高项目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建立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体系,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投料废气、双烯合成废气、蒸馏废气等)、分离精制有机废气、成品灌装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废气和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等。应根据各类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建设一套5000m3/h的RTO焚烧装置,投料废气采用“空冷”预处理后汇总至RTO焚烧装置处理;双烯合成废气、蒸馏废气采用“冷却+冷凝+深冷”预处理后汇总至RTO焚烧装置处理;分离精制有机废气、成品灌装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汇总至RTO焚烧装置处理;污水站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须安装低氮燃烧器。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嘉政办发〔2019〕29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

2.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排污管道须采用架空明管或明沟明管等形式。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洗废水、洗桶废水、废气洗涤废水、循环冷水塔定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需分质收集预处理。建设一座处理规模30m3/d的污水站,采用“物化预处理(混凝初沉+芬顿+溶气气浮)+CSTR厌氧+AO生化+深度保障处理”的组合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收集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收集池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排放附近河道;设事故应急池800m3。废水纳管按《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等标准执行

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废过滤网及滤渣、残渣、废导热油、实验室废弃物、污泥、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产品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4720234145个工作日

联系对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传真:0573-85533529 

通讯地址:嘉兴市乍浦镇嘉兴综合保税区通保路10号综保大厦A座五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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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对嘉兴南洋万事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甲基四氢苯酐(新增6万吨)扩建项目环评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 2023-04-07 10:05:10

信息来源:嘉兴港区(综合保税区)生态环境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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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建设项目概况

公众参与情况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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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南洋万事兴化工有限公司年产9万吨甲基四氢苯酐(新增6万吨)扩建项目

中国化工新材料(嘉兴)园区内,嘉兴市港区乍浦镇市场西路458号,现有厂区及东侧新增用地17亩内

嘉兴南洋万事兴化工有限公司

新建甲类车间(含甲类中间罐组、丙B类中间罐组、液氮储罐)、甲类仓库、丙类仓库一和二、罐组一、罐组二、罐组三、综合楼、消防水池、事故池、导热油锅炉房、RTO装置、三废处理区、泵棚、鹤管等;项目建成后年产产品甲基四氢苯酐9万吨、多聚酸酐(原高聚树脂)5773吨、回收间戊二烯(工业碳五)36812吨。

环评期间已按规范要求进行了公众参与调查。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1.废气:统筹考虑加强全厂废气防治工作,提高项目装备配置和密闭化、连续化、自动化、管道化水平,建立设备泄漏检测与修复(LDAR)体系,从源头减少废气的无组织排放。项目废气主要为生产工艺废气(投料废气、双烯合成废气、蒸馏废气等)、分离精制有机废气、成品灌装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污水站废气和天然气导热油炉废气等。应根据各类废气特点,分别采取高效、可靠的针对性措施进行处理。项目建设一套5000m3/h的RTO焚烧装置,投料废气采用“空冷”预处理后汇总至RTO焚烧装置处理;双烯合成废气、蒸馏废气采用“冷却+冷凝+深冷”预处理后汇总至RTO焚烧装置处理;分离精制有机废气、成品灌装废气、危废仓库废气、储罐呼吸废气汇总至RTO焚烧装置处理;污水站废气采用“生物除臭”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天然气导热油锅炉废气通过排气筒排放,须安装低氮燃烧器。各类废气排放须达到《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嘉兴市大气环境质量限期达标规划》(嘉政办发〔2019〕29号)、《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等相关要求

2.废水:按“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原则,建设完善厂区给排水管网,污水收集处理系统须采取防腐、防漏、防渗措施,排污管道须采用架空明管或明沟明管等形式。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水、地面清洗废水、洗桶废水、废气洗涤废水、循环冷水塔定期排污水和生活污水等。废水需分质收集预处理。建设一座处理规模30m3/d的污水站,采用“物化预处理(混凝初沉+芬顿+溶气气浮)+CSTR厌氧+AO生化+深度保障处理”的组合处理工艺,生产废水经收集送污水处理站处理;初期雨水通过初期雨水收集池纳入污水处理站处理,后期雨水排放附近河道;设事故应急池800m3。废水纳管按《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等标准执行

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危险废物贮存须满足GB18597-2001及其标准修改单(环保部公告2013年第36号)等要求。项目产生的废过滤网及滤渣、残渣、废导热油、实验室废弃物、污泥、沾染危化品的废包装物、产品废包装桶等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报批手续,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严禁委托无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运输危险废物,严禁委托无相应危废处理资质的个人和单位处置危险废物,严禁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34720234145个工作日

联系对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传真:0573-85533529 

通讯地址:嘉兴市乍浦镇嘉兴综合保税区通保路10号综保大厦A座五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