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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2562285/2023-00036 文号: 嘉港区〔2023〕34号
发布机构: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4-2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5-10 16:14 信息来源: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乍浦镇,港区各部门、单位: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瓶装燃气安全整治,鼓励非标液化石油气配件淘汰更换,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7号)精神,结合港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和港区关于城镇燃气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强化部门协作机制,落实属地政府职责,引导燃气用户积极参与,全力推进居民非标液化石油气配件淘汰置换工作,有效减少因非标液化石油气配件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补贴,企业落实”原则,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区不少于3000户瓶装燃气居民用户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的置换;在2024年10月15日前,累计完成全部约4162户瓶装燃气居民用户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的置换。

三、置换和补贴标准

更换的液化石油气专用金属波纹管、带丝扣连接减压阀应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相关标准,同时减压阀需具备过流切断功能。

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采购、安装到户共计补贴100元/户。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30日)

1.任务分解。城镇运行专委办根据瓶装燃气用户清单将置换任务分解至各村(社区),形成任务清单(项目任务表详见附件)。

2.宣传培训。城镇运行专委办联合乍浦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嘉兴市港区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对本次安全用气保障项目进行媒体及入户宣传,对置换流程进行培训。

3.配件采购。经城镇运行专委办同意后,燃气公司采购质量合格的燃气配件(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由市场监管分局对采购的燃气配件进行监督抽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10月15日)

1.分发阶段。燃气公司将采购的燃气配件按照任务清单分批次下发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根据用户清单,按照用户自愿原则,将燃气配件分发到户,同步做好宣传和统计工作。

2.安装阶段。燃气公司组织送气工和安检员对燃气配件进行置换安装,同步做好入户安检工作。置换完成后,将置换后照片上传至入户安检系统,并做好置换台账登记造册工作。置换下来的燃气配件由燃气公司集中报废处理。

(三)统计结算阶段(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31日)

燃气公司对实际置换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汇总表,报城镇运行专委办。城镇运行专委办在入户安检系统中对置换情况进行比对并进行现场或电话抽查,确认无误后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将政府补贴拨付至燃气公司。

五、职责分工

(一)城镇运行专委办:负责统筹协调港区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机制、工作目标;负责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汇总审核置换数据;牵头负责宣传工作。

(二)乍浦镇:负责压实属地责任,积极发动村(社区)力量,做好燃气配件分发到户和统计工作;配合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工作,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置换。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负责监督燃气公司做好配件采购和置换安装工作;负责督促燃气公司做好入户安检和宣传工作;负责政府补贴支付工作。

(四)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燃气公司采购的燃气配件(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开展质量监督抽查。

(五)财政分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六)燃气公司:负责用户底数统计排摸工作;负责采购质量合格的燃气配件;负责燃气配件置换安装工作;负责做好统计汇总和入户安检工作;配合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安全用气保障项目领导小组,由城镇运行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乍浦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分局、燃气公司组成。乍浦镇应落实各村(社区)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燃气公司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开展保障项目。

(二)强化项目推进。乍浦镇、港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组织落实,按照民生实事工作要求,严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城镇运行专委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3000户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培训。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在工作开展期间,乍浦镇、港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短信、公告等形式,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取得用户支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燃气公司要积极开展对村(社区)工作人员、燃气用户的安全培训教育,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附件:2023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任务表

附件

2023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任务表


序号

村(社区)

用户总数

(户)

2023年目标数

(户)

1

南大街社区

924

600

2

四牌楼社区

664

400

3

天妃社区

515

300

4

港龙社区

369

300

5

南湾社区

284

200

6

长丰社区

245

200

7

雅山社区

204

204

8

山湾社区

29

29

9

龙湫社区

22

22

10

黄山村

448

350

11

马家荡村

278

215

12

染店桥村

90

90

13

建利村

59

59

14

长安桥村

31

31

合计

4162

3000


嘉港区〔2023〕34号关于印发《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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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发文日期: 2023-04-21
组配分类: 其他文件 有效性: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5-10 16:14:01

信息来源: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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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浦镇,港区各部门、单位: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方案》已经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方案


为深入开展瓶装燃气安全整治,鼓励非标液化石油气配件淘汰更换,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嘉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和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责任分解的通知》(嘉政办发〔2023〕7号)精神,结合港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上级和港区关于城镇燃气排查整治的决策部署,强化部门协作机制,落实属地政府职责,引导燃气用户积极参与,全力推进居民非标液化石油气配件淘汰置换工作,有效减少因非标液化石油气配件引发的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大局。

二、工作目标

按照“政府补贴,企业落实”原则,在2023年10月31日前,完成全区不少于3000户瓶装燃气居民用户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的置换;在2024年10月15日前,累计完成全部约4162户瓶装燃气居民用户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的置换。

三、置换和补贴标准

更换的液化石油气专用金属波纹管、带丝扣连接减压阀应符合《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燃气用具连接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和《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等相关标准,同时减压阀需具备过流切断功能。

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采购、安装到户共计补贴100元/户。

四、实施步骤

(一)前期准备阶段(2023年4月20日-2023年4月30日)

1.任务分解。城镇运行专委办根据瓶装燃气用户清单将置换任务分解至各村(社区),形成任务清单(项目任务表详见附件)。

2.宣传培训。城镇运行专委办联合乍浦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嘉兴市港区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燃气公司)对本次安全用气保障项目进行媒体及入户宣传,对置换流程进行培训。

3.配件采购。经城镇运行专委办同意后,燃气公司采购质量合格的燃气配件(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由市场监管分局对采购的燃气配件进行监督抽查。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3年5月1日-2023年10月15日)

1.分发阶段。燃气公司将采购的燃气配件按照任务清单分批次下发至各村(社区),各村(社区)根据用户清单,按照用户自愿原则,将燃气配件分发到户,同步做好宣传和统计工作。

2.安装阶段。燃气公司组织送气工和安检员对燃气配件进行置换安装,同步做好入户安检工作。置换完成后,将置换后照片上传至入户安检系统,并做好置换台账登记造册工作。置换下来的燃气配件由燃气公司集中报废处理。

(三)统计结算阶段(2023年10月16日-2023年10月31日)

燃气公司对实际置换情况进行统计,形成汇总表,报城镇运行专委办。城镇运行专委办在入户安检系统中对置换情况进行比对并进行现场或电话抽查,确认无误后由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将政府补贴拨付至燃气公司。

五、职责分工

(一)城镇运行专委办:负责统筹协调港区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工作;负责制定工作机制、工作目标;负责通过数字化管理平台汇总审核置换数据;牵头负责宣传工作。

(二)乍浦镇:负责压实属地责任,积极发动村(社区)力量,做好燃气配件分发到户和统计工作;配合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工作,引导居民主动参与置换。

(三)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负责监督燃气公司做好配件采购和置换安装工作;负责督促燃气公司做好入户安检和宣传工作;负责政府补贴支付工作。

(四)市场监管分局:负责对燃气公司采购的燃气配件(金属波纹管及减压阀)开展质量监督抽查。

(五)财政分局:负责做好资金保障工作。

(六)燃气公司:负责用户底数统计排摸工作;负责采购质量合格的燃气配件;负责燃气配件置换安装工作;负责做好统计汇总和入户安检工作;配合做好政策和安全宣传工作。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成立安全用气保障项目领导小组,由城镇运行安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由乍浦镇、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市场监管分局、财政分局、燃气公司组成。乍浦镇应落实各村(社区)确定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按照“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的要求,明确工作任务和工作责任。燃气公司应建立由主要负责人牵头的工作小组,积极配合开展保障项目。

(二)强化项目推进。乍浦镇、港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强化组织落实,按照民生实事工作要求,严控时间节点,倒排工作计划,城镇运行专委办定期通报工作进展及存在问题,确保10月底前全面完成3000户目标任务。

(三)强化宣传培训。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在工作开展期间,乍浦镇、港区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强舆论宣传,通过电视、电台、微信公众号、短信、公告等形式,提高居民的知晓率,取得用户支持,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及社会和谐稳定。燃气公司要积极开展对村(社区)工作人员、燃气用户的安全培训教育,宣传燃气安全使用常识,提供安全生产管理和技术咨询等服务。

附件:2023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任务表

附件

2023年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任务表


序号

村(社区)

用户总数

(户)

2023年目标数

(户)

1

南大街社区

924

600

2

四牌楼社区

664

400

3

天妃社区

515

300

4

港龙社区

369

300

5

南湾社区

284

200

6

长丰社区

245

200

7

雅山社区

204

204

8

山湾社区

29

29

9

龙湫社区

22

22

10

黄山村

448

350

11

马家荡村

278

215

12

染店桥村

90

90

13

建利村

59

59

14

长安桥村

31

31

合计

4162

3000


嘉港区〔2023〕34号关于印发《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瓶装燃气安全用气保障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