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取土)地点:嘉兴港野猫墩物流园项目工地
卸土(回填)地点:柳岸兰庭工地
核准路线:嘉兴港野猫墩物流园项目工地—乍王路—外环中路—建港路—市场路—柳岸兰庭工地
运输时间:2023年05月10日——2023年05月24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午7:00-8:30、下午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0:00-次日6:00)不得运输;交警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遵从交警意见
运输车辆:浙FJ3135,浙FJ2277,浙FJ3085(共3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