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取土)地点:浙北运输通道嘉兴港区一标段工地
卸土(回填)地点:亭子桥村土地综合提升项目工地
核准路线:浙北运输通道嘉兴港区一标段工地—建港路—滨海大道—乍王路—雅山西路—龙王路—东西大道—新07省道—迎晖路—瓦山路—亭建路—亭子桥村土地综合提升项目工地
运输时间:2023年05月24日——2023年06月07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午7:00-8:30、下午15: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0:00-次日6:00)不得运输;交警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遵从交警意见
运输车辆:浙FQ0017,浙FQ2508,浙FQ0160,浙FQ1779,浙FQ0191(共5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