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土(取土)地点:联达制衣有限公司及4处码头(浙江物产环保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农资集团惠多利销售有限公司、中谷集团乍浦国家粮食贮备有限公司、浙江晋晟能源有限公司)部分房屋拆除工地
卸土(回填)地点:嘉兴润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核准路线:联达制衣有限公司及4处码头部分房屋拆除工地—乍王路—市场路—金海洋大道—东西大道—嘉兴润梓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运输时间:2023年05月24日——2023年06月07日
雨天不得运输;早晚上下班高峰时间段(上午7:00-8:30、下午16:30-17:30)不得运输;夜间(20:00-次日6:00)不得运输;交警部门有特殊要求的,遵从交警意见
运输车辆:浙FQ6667,浙FQ6819,浙FQ6705,浙FQ6135,浙FQ9776,浙FV0137,浙FQ0210,浙FJ5930,浙FQ2298,浙FQ1098(共10辆车)
当事人如对本许可决定不服,可在接到本许可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平湖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六个月内直接向平湖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