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22批,2023年8月11日)
序号 | 受理编号 |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 行政区域 | 污染类型 | 调查核实情况 | 是否属实 | 处理和整改情况 |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
1 | X20230810001 | 平湖四方友信桶有限公司,按照要求应该全部使用水性涂料油漆这样才安全环保,但是存在私下使用油性涂料情况,用油性涂料的时候味道很重,废气处理站达不到要求,有机废气会超标,收集处理存在无组织排放。 | 嘉兴港区 | 大气 | (一)关于“私下使用油性涂料”的情况。经现场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经核对企业环评报告,企业主要原辅材料中包含溶剂型涂料,属于油性涂料。该溶剂型涂料用于钢桶内喷涂工序。2023年8月12日,执法人员对嘉兴四方友信制桶有限公司展开现场检查,企业油性涂料喷涂工序尚未建设,其他工段不涉及油性涂料使用。 (二)关于“有机废气超标”的情况。经采样检测,该举报内容不属实。企业生产过程中喷漆及烘干工序有废气产生。喷漆废气经收集后通过水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后高空排放;烘干废气经催化燃烧后高空排放。2023年8月12日,执法人员对企业1#喷漆废气排放口、2#喷漆废气排放口、烘干废气排放口采集在排废气各3组,检测因子为非甲烷总烃。经检测,1#喷漆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60.7mg/m3,2#喷漆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13.3mg/m3,烘干废气排放口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为67.9 mg/m3,均低于其排污许可限值80mg/m3,未发现企业存在有机废气超标情况。 (三)关于“收集处理存在无组织排放”的情况。经现场核查,该举报内容不属实。企业目前建有2个喷漆房和1个烘干房,喷漆房为封闭车间(仅保留进出口和抽风装置处),同时在每个喷房房顶处设集气抽风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车间进出口除进出料外一律关闭。喷涂后烘干在烘道内进行,烘道为封闭烘道(仅保留进出口),内部及进出口处设集气抽风装置对废气进行收集。2023年8月12日,执法人员在厂届下风向处采集无组织废气1组,经检测,非甲烷总烃浓度为0.11mg/m3,低于环评规定厂房外VOCs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20mg/m3。 | 不属实 | 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加强对企业的监管力度,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做好喷漆和烘干等工段废气的密闭收集及处理措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