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港区干〔2023〕8号关于李卫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2 17:35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乍浦镇人民政府,港区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卫权同志任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副总院长、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嘉兴港区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翁辞海同志的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副总院长、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嘉兴港区医院)副院长职务。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嘉港区干〔2023〕8号关于李卫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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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港区干〔2023〕8号关于李卫权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08-22 17:3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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乍浦镇人民政府,港区各部门、单位:

经研究决定:

李卫权同志任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副总院长、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嘉兴港区医院)副院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翁辞海同志的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医共体副总院长、平湖市第二人民医院(上海市东方医院嘉兴港区医院)副院长职务。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2023年8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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