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废止嘉港区办〔2017〕12号、嘉港区办〔2017〕81号等三个文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9-08 17:42
信息来源: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 浏览次数:
乍浦镇,港区各部门、单位:
经管委会研究,决定自即日起,废止《嘉兴港区餐饮业污水收集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嘉港区办〔2017〕12号)、《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嘉兴港区企业投资项目联审机制的通知(试行)》(嘉港区办〔2017〕81号)、《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港区工业和服务业投资项目准入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嘉港区办〔2018〕10号)文件。
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嘉兴港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3年9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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