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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件(信访件编号D3ZJ202406060050)
整改完成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4-11-13 14:38 信息来源:生态环境分局 浏览次数:

信访举报内容

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嘉兴港区滨海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乍浦塘河道清淤工程,将河道淤泥以及其他地方的建筑垃圾一并堆放在东星路中南泷悦府小区北面的土地上。

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信访反映的乍浦塘河道清淤工程实为浙北高等级航道网集装箱运输通道建设工程(嘉兴段)嘉兴港区一标段项目中航道清淤工程(以下简称航道清淤工程),由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即信访件反映的嘉兴港区滨海投资有限公司)子公司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调查核实情况

经查,该信访件举报内容部分属实。

(一)关于嘉兴市平湖市乍浦镇嘉兴港区滨海投资有限公司进行乍浦塘河道清淤工程问题

经核查,该信访内容不属实。航道清淤工程由嘉兴滨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子公司嘉兴港区城市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非信访件反映的嘉兴港区滨海投资有限公司负责实施。

(二)关于将河道淤泥以及其他地方的建筑垃圾一并堆放在东星路中南泷悦府小区北面的土地上问题

经核查,该信访内容部分属实。经现场核查,嘉兴滨海新城主城区碧水工程(一期)河道疏浚工作由嘉兴市港区金电劳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电劳务)实施,施工期为202210月至20233月。202212月,金电劳务与乍浦镇马家荡村签订租赁合同,将东星路中南泷悦府小区北面的地块作为河道清淤的淤泥临时堆放场所,约30264平方米,但未办理审批手续。现场核查时该地块堆放有淤泥约4000方,未发现其他建筑垃圾堆放情况。

按照土地出让相关要求,20231116日,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委托第三方检测单位开展杭师大附属学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1229日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根据专家评审意见,该地块土壤满足相应标准要求,可用于后续开发建设

存在问题

嘉兴滨海新城主城区碧水工程(一期)河道清淤的淤泥临时堆放场所未办理相应审批手续且后续监管不到位,未实施密闭管理。

处理整改情况

(一)该地块剩余淤泥清运工作已于2024620日完成。

(二)建立渣土、淤泥等管理长效机制,规范审批流程,开展渣土、泥浆等建筑垃圾堆放点回头看工作,确保问题隐患闭环销号。

 

公示时间:2024年11月13日至2024年11月19日(共7天)

联系对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573-85581786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雅山西路520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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