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筹推进全区“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负责协调、指导、监督、推进跨部门、跨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实施“一支队伍管执法”工作。负责省、市人民政府决定的由综合执法部门集中行使的其他行政处罚权。负责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和专项执法行动,行使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内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检查权、行政强制措施权。负责推进综合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负责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综合管理。负责区内户外广告、店招店牌审批和核准工作。负责区内建筑垃圾处置的审批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