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市场监管分局以问题为导向,治乱于未“行”,严把电动自行车相关产品的质量关和改装关,努力为保障港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筑起坚实屏障,大力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累计出动行政人员74人次,要求港区全部电动自行车销售单位制定《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管控清单》,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商户整改率100%,超标电动车淘汰率100%。经检查摸排,市场监管分局发现多起销售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案例,并已经予以处罚,现非法改装相关案例公示如下:
(一)2024年7月,港区某电动车销售单位从某上门推销企业中以860元购入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1辆,置于店后仓库售卖,并未对外标明具体售价,经检验,整车质量、尺寸限值、蓄电池防篡改项目均不符合标准要求。
(二)2024年8月,港区某电动车销售单位自嘉兴某车业有限公司以800元每辆购入电动车3台,对车辆原本置放电瓶的容器进行了改装,拓宽了可置放电瓶空间,改变了电动车所检项目中蓄电池防篡改项目。经检验,被抽检电动自行车所检项目中蓄电池防篡改项目不符合标准要求。
电动自行车非法改装有哪些危害:
(一)超速行驶,危险难控。改装解除限速后,电动自行车超速行驶极易失去控制,影响制动,从而增加发生交通事故的风险。
(二)线路改动,短路自燃。改装电路时,原本的细电线要通过大电流,电动车在充电或行驶过程中容易出现短路,从而引发自燃,大大增加行驶安全风险和车辆自燃概率,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甚至可能牵连周围无辜的路人。
(三)充电危险,爆炸难防。电池改装可能导致更为致命的爆炸,电池内含有酸性化学物质,在充电状态下可能产生腐蚀性酸雾,如果电池由于改装后接线端口受到损伤,可能导致断线、短路,进而引起电池内部聚集氢气的爆炸,
生产、销售和使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的行为可能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一旦发生事故,相关人员将面临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