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公众参与情况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嘉兴市乍浦江杭重型机械厂新建年加工400套页岩气开采用压裂泵热处理线技改项目 | 浙江省嘉兴市平湖虹霓镇乍王线虹霓段3号,乍嘉苏航道左岸嘉兴市乍浦建利村 | 嘉兴市乍浦江杭重型机械厂 | 项目为改扩建项目,利用厂区东北侧厂房内北侧部分闲置车间,购置热处理生产线、搅拌机、探伤设施等设备,实施年加工400套页岩气开采用压裂泵热处理线技改项目。项目总投资约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约7万元。 | / | 严格按照环评报告及其批复的建议和意见落实好本项目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好“三同时”制度,确保本项目“三废”达标排放。 | 1.废气:项目无废气产生。 2.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仅排放生活污水。废水纳管执行《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等标准相关限值。 3.噪声:采取各项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厂界噪声排放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要求。 4.固废:按照“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处置原则,建立台账制度,规范设置危险废物、一般固废暂存设施,危险废物和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堆放、分质处置,尽可能实现资源的综合利用。项目无危险废物产生,废包装材料、废次品、槽渣、废手套由一般固废收运公司回收利用,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一般固废的贮存和处置须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标准要求,确保处置过程不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上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4年4月7日至2024年4月12日(5个工作日)。
联系对象:嘉兴市生态环境局浙江乍浦经济开发区分局环评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573-85588120 传真:0573-85533529
通讯地址:浙江省嘉兴市嘉兴港区雅山西路488号三楼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