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2024年)037号
发布日期:2024-06-28 08:46
信息来源:自然资源和规划建设局 浏览次数:
(联系电话:0573--85582855)
罗昭亮保管不善,将001654608、平湖国用2012第021-3703号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公告,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作废。
声明人:罗昭亮
2024年6月28日
关闭
打印